升了佛教在政治上的地位。在经济方面,赤松德赞对僧众给予了极大的优待,下令免除他们的纳税、军役、劳役,并以国家财政的力量供养寺院。
藏文史料《拔协》中对养僧制度有着详细的记载:“给佛教宗师每年青棵七十五克(藏制每克约等于28市斤),衣服九套,上好酥油一千一百两,乘马一匹,纸张四本,墨三锭和足够的食盐。……赐给寺院一百户属民,赐给每位僧人三户属民。”这些措施确保了僧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且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
对于寺院的属民及僧众,官府无权干涉,权力完全授予僧人。吐蕃的寺院和僧人不仅由所属属民供养,政府还提供口粮和生活用品,使得僧人生活无忧,社会地位显赫。
赐给寺院的属民完全由寺院管理,形成了非常稳固的依附关系,这逐渐成为了寺院庄园制的萌芽。而这些属民则成为了寺院的农奴,他们在寺院的土地上劳作,为寺院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和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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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牟尼赞普又相继颁布了“三均富贵”、“四大供养”和“七户养僧”的兴佛法令的推行,让信仰本教的信徒越来越难以忍受
“四大供”的号令传遍了吐蕃的每一个角落,要求全国的民众,不论身份贵贱,都要向寺庙供奉。在寺庙的供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供物,既有价值连城的珍宝黄金,也有破旧不堪的衣物。这一景象,既反映了民众对佛教的虔诚,也映射出社会阶层的差异。
为了平衡吐蕃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牟尼赞普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募捐活动。他下令所有臣民,包括贵族,都要拿出一半的财产捐给各地寺院。这种简单粗暴的“均贫富”方式,被史料称为“三均富贵”。
牟尼赞普的设想虽然丰满,他认为通过“三均富贵”能够缩小吐蕃的贫富差距,但现实却异常骨感。这种“暴力均富”的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触怒了所有的贵族,引发了他们的强烈反抗。
在798年的一个昏暗的夜晚,牟尼赞普的执政生涯戛然而止。一杯致命的毒酒被送入了他的口中,结束了他一年零九个月(也有说法是一年零四个月)的统治。
等到赤祖德赞上位之后,他不但大兴佛教,并且在朝廷中重用僧人,甚至把国家大权都交给僧人,引起了贵族们的极大愤慨,于是他们积极策划灭佛活动。
在赤祖德赞的统治时期,一项名为“七户养僧”的新制被推行,使得僧人数量迅速增多。这项制度要求每七户民间家庭供养一位僧人,以确保僧侣阶层的生活无忧。然而,这样的制度给民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税赋的重压之下,百姓的生计受到了严重影响,不满和怨恨的情绪在民间悄然蔓延。
在这个场景中,村民们面带愁容,他们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却发现自己的收成大部分都要用来供养僧人。家庭中的粮食日渐减少,孩子们的营养跟不上,而僧院中的香火却日益旺盛。民间的市集上,人们议论纷纷,私下里抱怨着重税带来的生活困境,对佛法的反感情绪在悄悄增长。
与此同时,赤祖德赞所推广的佛法,乃是印度晚期佛学的大乘精粹,其深奥的义理和复杂的修行方式,绝非一般民众所能理解接受。在普通百姓看来,这些高深的佛法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相去甚远,无法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因此,即使寺院的金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僧人们诵经的声音昼夜不停,民间的离心离德却日益加剧。
面对赤祖德赞颁布的一系列兴佛政策,王室贵族的不满情绪如同潜藏的暗流,渐渐涌动。沉重的经济负担让贫苦百姓苦不堪言,而贵族们则对这些政策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在这种不满的氛围中,贵族大臣们开始暗中策划,试图动摇赤祖德赞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