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奇葩的案件和奇葩的法官(1 / 3)

安之有悔 心意如刀 1467 字 4天前

下午,李万山跑了一趟计经委,把半导体厂的还款计划送给了冷主任,并且告诉冷主任,一旦这边债务回归手续完成,半导体厂就会按计划开始还款。

冷主任看完计划,笑着对李万山道,“李局长,这份计划做的很好,我这边立刻开始债务回归手续,你代我谢谢刘总。”

李万山点点头回道,“冷主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按照刘总的话说,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虽然我们半山科技地刚刚起步,但是该有的态度一定要有,做生意,信用很重要,这关乎企业的整体形象和思想的高度。”

冷主任闻言,感叹道,“要不说刘总会做生意呢,这个格局跟普通人就不一样。”

李万山笑着附和了几句,告辞回了公司。

对于半导体厂提前偿还债务,刘安之并没有多少抵触,毕竟欠债还钱是本份。安排好了相关事宜,他继续把心思放在了学习上,除了周未,很少去云心集团或者是半山科技。

但是他不找事,事还偏偏找他。

才安稳了几天时间,突然接到张武打来的电话,说是收到一份法院传票,11月20日,一位徐老太状告因为吃了心意购物超市销售的熟食而头疼、心慌。一纸诉状把心意购物诉上了鼓楼区法院。要求心意购物超市进行赔偿。徐老太向法院提供了在心意购物购买熟食的票据和医院的过敏性诊断。

刘安之听了感到好奇,“碰瓷的事儿现在就有了吗?”

回到集团总部,刘安之找来集团法务包同律师。包律师跟刘安之介绍了基本情况,最后说道,“我们研究了对方的诉状和证据,我们认为,徐老太购买、食用熟食的行为和她的病理诊断不能够找出其中的必然联系。而且,如果食用的熟食和过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徐老太是完全行为人,如果明知自己过敏而购买并食用相关熟食,也应该由其本人负责,不应该超市负责。如果食用的熟食和过敏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更不应该超市负责,所以这场官司没有必要担心。”

刘安之点点头,“既然这样,那你就代表集团去应诉。”

包律师点头应是,起身离开了。

11月26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徐老太的代理人说明了自己的诉讼理由,认为超市需要对徐老太的生病负相应责任。要求心意购物超市支付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合计13万多元。

云心集团的法务包律师则抓住食物和病理之间的联系关键,陈述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徐老太的所有问题跟超市无关,相关费用应该由其自主承担。

听完了双方的辩诉,法院王*法官对云心集团的法务问道,“包律师,我想问一下,徐老太以前跟心意购物发生过矛盾吗?”

包律师道,“这个我不清楚,但据我所知,应该没有。”

王*法官继续问道,“既然徐老太跟心意购物超市无冤无仇,她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去状告一个公司?还有,为什么徐老太不去告别人,而是去告心意购物超市?”

包律师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告别人而告我们公司,我也不需要知道。我只是知道,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我们公司在这件事情中没有任何责任。我们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寻她个人的喜好我们没有兴趣。”

王*法官道,“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此次事件中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徐老太的病情跟心意购物超市有关,但是徐老太是在吃了心意购物超市的熟食以后才产生的病症,心意购物超市要负部分连带责任。”

包律师举手道,“王法官,我们不认同这个连带责任。”

王*法官抬手制止了包律师继续发言,“你可以不认同,但要执行法院判决。现判决如下:徐老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