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他们成亲已有一月,勉强算得上老夫老妻,月玲珑没有遮挡的意思,揉着惺忪睡眼,抬眸看见天光大亮,这才惊慌地披上罗衫:“妾身晚起了!”
昨晚折腾一宿,确实把地儿犁惨了。
她光着足尖走下床,可怜巴巴地望着郑修:“妾身这就服侍夫君更衣。”
“好。”
郑修笑着点点头,合上日记。
“夫君,你又写……日记了?”
月玲珑移开目光,心中如小猫抓挠般痒痒。
“想看吗?”
郑修站起身,将日记在月玲珑面前晃了晃。
“你月牙儿哪是这般不知好歹的妇人。”
月玲珑很懂事,特别懂事。她无论闺中厅堂什么事都听郑修的。相处一个月,让郑修起初对北蛮女子的那一点点偏见彻底一扫而空。
郑修回想起“从前”对月玲珑的虐待与暴躁,再看着如今这般温婉贤惠的夫人,不由心中愧疚,觉得亏欠了她,便故意说着笑话逗她:“看了也白看,正经人哪会将心里话写进日记里。”
月玲珑先是一怔,随后果然被逗乐了,显然领悟到了笑点。她笑着摇摇头,温柔地替郑修穿好衣服,系上腰带,整理衣襟,束紧冠玉。
屋内一角立着一身甲胄——这是为少将军量身定做的铠甲,前些日子月玲珑入门后不久,特意用油保养了一番。
望着一袭白色长衫如翩翩君子般的夫君,月玲珑目光瞥过甲胄,随口道:“可惜没能见到夫君身披甲胄的英姿。”
“这是好事,”郑修屈指在月玲珑那笔挺的鼻梁上刮了一下,笑道:“说明干戈休止,天下太平。”
与夫人耳鬓厮磨一会,郑修走出房门,回头一看,却见铜镜前,月玲珑正在准备梳妆打扮。她两手正挽着长发,准备用缎带束紧。
郑修略一低头,平静道:“都当人妇了,按照大乾习俗,你该盘髻才是。”
“惹咦?夫君你……不喜欢?”
月玲珑小心翼翼地问。俗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正因为郑修喜欢,她才这般。她如今嫁予郑修,爹出门前叮嘱她了,大乾男人见多识广,加上外界灯红酒绿青楼轻歌曼舞诱惑多,也总喜欢新鲜的,让月玲珑得多些变化,人生路漫漫,莫要让郑修觉得厌烦了。
“不……算了,我喜欢。”
郑修本想说“不喜欢”,可话到嘴边却莫名生出一阵烦闷,努力挤出一抹不让月玲珑误会的笑脸,转身匆匆离去:“我今天去趟医馆,有位故人受了伤,无须牵挂。”
半时辰后。
郑修徒步走到“巴六福医馆”前。
直到不久前郑修才知道,疤老六的原名叫做“巴六福”。
……他爹妈给他取了一手好名字,福气。
巴六福医馆位置偏僻,门庭冷落,生意显然不太好。“从前”这边热闹那是因为这里“曾”是大文豪的书斋——而世界线偏移后,巴六福的逼格显然和大文豪不可相提并论。
所以郑修轻轻松松用十两银子,包下巴六福医馆一个月,并堵住了巴六福的嘴巴。
人的经历可以变,人的身份可以变,但本性,应是变不了。
对疤老六算是熟悉的郑修对他知根知底:疤老六没啥爱好,一是赌,二是钱。有钱就有原则。
只要给他钱……呵呵。
巴六福医馆那破旧的小院木门紧锁,上面挂着牌子:出门远诊。
郑修敲门,三长两短。
里面传出疤老六的声音:“一盘猪头肉?”
“二两老白干。”
“对头!”
鬼鬼祟祟做贼般的疤老六将门打开了一条缝,放了郑修入内。
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