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蒙眬的样子。
这是楚歌入院以来,顾凛第一次对她发脾气,他一直只有两种表情,其中一种是冷冰冰的精英棺材脸,还有一种就是冷笑,每天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楚歌,总算有一天感觉到了另一种极端,水深火热是体验完毕了。
但是醉酒的人永远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譬如现在的楚歌,“顾凛,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告诉你妈妈。除非你愿意把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说着,还伸出手摸了摸顾凛的下巴,楚歌不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制杖的校园小混混在对漂亮小姑娘说,小妹妹,愿意当大哥的女朋友吗?
事实上,楚歌也真这么对顾凛说了,“小妹妹,长得这么好看,要当哥哥的女朋友吗?哥哥有七位数的存款哦。”
顾凛闻言哭笑不得,但是楚歌的手还在不安分地摸来摸去,像是个女流氓,他顺着楚歌的话,说道“宋哥哥,你有那么多存款,为什么还要说自己穷。”
“笨蛋,傻瓜!你看过有人说自己有钱的吗?要在b市买房子,多贵啊!七位数根本就不够一个三层楼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楚歌嘀咕着,有些委屈地捧着顾凛的脸,“你说,为什么这么贵啊!”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
,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