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剩余的银票带回南荒是不符合生意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们就此告辞吧!”
听闻傲辰等人要离开,秦明杰等几个受过傲辰指点的人一大早就等着为大家送行,人生五大恩,分别是父母的养育之恩、上司的知遇之恩、妻子的共苦之恩、师父的栽培之恩、最后是救命之恩,授艺之恩也算是栽培之恩的一种,不管在哪,都不会是一件小事。
明杰听到傲辰要走,急忙道“君公子,再等等吧?秦哥昨夜连夜出城,说是要为三位公子准备送别礼物,到现在还没回来……”
“不用等,我回来了!”
明杰话音未落,秦歌那豪迈的声音便从城堡外传来,一行四骑,身后还牵着三匹无人乘坐的骏马,一匹乌黑如墨、一匹鲜红如血、最后一匹洁白如雪,长长的鬃毛披散着,奔跑时、四只蹄子仿佛不着地似得,连不懂马的几女都看出这三匹马俱是日行万里的神驹。
秦歌强忍着心疼,都不敢去看自己送出的三匹马,这好马就跟美人一样,没有男人会嫌多,朝着傲辰等人拱了拱手,翻身下马,亲自把那三匹骏马牵到傲辰几个人身前,颇为得意的道“分别在即,秦某琢磨着咱爷们就没有不好马的,这三匹马都是我马场里的马王,真正的万里挑一,任何一匹都不逊于我的黑煞星,送与三位当坐骑,聊表一番心意。”
明杰没想到秦歌连夜准备的礼物居然是这三匹骏马,为秦歌这次的大方感到了惊讶,秦歌是个马痴,特意在城外的一处地方建立了一个辽阔的马场,驯养了近十万匹骏马,一是日常需要、二是为他驯养好马,特别是黑色那匹,与黑煞星是同父异母,自己曾经想试骑都不让,说是这几匹马就相当于他的老婆,不能试、试了要出事,这会居然舍得把他老婆送人了?
“多谢秦兄割爱!”
傲辰虽然不像秦歌嗜马成痴,但鉴别的眼光还是有的,好马难寻,毛色这么纯正的就更加难寻了,这三匹马的毛色油光发亮,眼神中都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显然都还未经驯服,浑身的肌肉蜿蜒起伏,充满了一种力量美,平日绝对是药材不断的、个马夫伺候一匹的,属于那种万金不换的好马,一行人中最好马的洪峰,看到那匹黑马时,眼睛都快拔不开了。
秦歌看到洪峰脸上的神情,觉得自己一番心意没有白费,望着大家郑重其事的道“下次各位再来南荒,提早通知,秦某必定亲自去码头迎接!”
“好,秦兄保重,在下告辞了!”
“秦兄,就此别过了!”
傲辰本就是个行事果断、干脆利落的人,也不客套,说完便率先转身离开了。
“保重!”
…………
“崔叔、莫叔、罗姨,这马你们有兴趣吗?”
傲辰虽然知道洪峰非常喜欢那匹黑马,可是于情于理都得先问问崔命和莫氏兄弟。
“不用,我们有背上的刀足矣!”
莫氏兄弟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连看都没多看那三匹马,跑的还没他们的轻功快,要来还要浪费精力照顾它。
“不要了,你们骑吧!”
“君子不夺人所好,还是你们年青人玩吧!”
罗秋语微微摇头,拒绝了,崔命本是有点喜欢,可秦歌这三匹马送给傲辰三人,要真收下了不是遭人埋怨嘛。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琉璃、钰儿,你们喜欢这马吗?”
“不要,凶巴巴的,刚才我靠近那红马,还想踢我来着。”
“我要跟着师父,没地方养这小祖宗。”
琉璃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钰儿倒是钟意那匹红色的,可她知道越是好马就越需要精心伺候,她照顾不过来,想了想就拒绝了。
“好吧,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