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九章 脑洞大开(2 / 3)

暴富人生 低调有钱人 5552 字 2020-04-02

么做算不算非法集资?”

“肯定不能算,我们是有明确的出售标的物,别人买的是东西,这是一种交易行为,不是借贷行为”,孟凯之知道马东以前玩过擦边球,所以现在比较谨慎,他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不属于非法集资那就好,只要不违法,剩下的主要就是信任问题了。

“买商铺产权,又不能办证,这种虚拟的交易别人会接受吗?万一我把商铺转手卖了跑路,他们岂不是亏死了?”马东现在真没有这种想法,但是保不准未来自己变成了穷光蛋,那时候就不好说了

马东对自己都信不过,还能指望别人相信自己,把房产这种“重金”放在自己手里?

孟凯之沉默了半晌,也觉得马东的担心很有必要。

现在的人,就算是夫妻之间,为了房产证挂在谁名下都能打的头破血流,更别说是外人了,孟凯之觉得如果换成是自己,让他出钱买商铺,然后房产证还放在别人手里,他肯定不放心,除非这人是他老头老娘!

“集资买房,信任确实是最大的难题!不过我觉得还是要试试,我们可以通过公正处,或者和房产局那边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在产权证上做一些限制,比如出售或者抵押的时候需要征得所有产权人的同意”

“嗯,除了信任问题,门店收益权管理系统也要改一下,商铺和门店不一样,既然产权是别人的,就应该能自由买卖,系统需要支持产权份额的自由交易,这个功能就需要鼎东支付介入进来”

说到鼎东支付做产权交易,马东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这是在“自建房产交易系统”吧?

“房产交易可都是要缴纳一定房产税的,我们这么干合法吗?”

“”

孟凯之突然回答不上来了,这种情况是没有先例的,鬼知道合不合法!

鬼我特么也不知道啊!

两人讨论到这里就彻底进行不下去了,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太多法律和政策问题,必须要请专业的人来解释。

孟凯之回到办公室就召集了集团的法务团队商讨自建房产交易系统的可行性,得出初步结论后,又专程去了一趟徽州省房产局拜访了诸位大佬。

等过了两天,孟凯之找到马东,脸上既兴奋,又担忧。

“马总,大佬没表态,不过他提醒了我一件事,该缴纳的税一分都不能少”

“哈哈,那就是能搞喏!”马东顿时就笑了。

大佬没表态属于正常操作,华夏这三十多年就是这么摸索着走过来的,凡是没有先例的,先不表态,让别人先试试水,成功了皆大欢喜,出了事大佬再站出来收拾烂摊子。

作为摸着石头过河的先驱,风险是肯定会有的,但如果成功了,那就是在河里摸到金矿,同样也受益无穷。

摸着石头过河的风险是什么?

马东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危害了社会利益!

这里的利益有很多,比如危害国家利益,危害老百姓利益

“自建房产交易系统”,偷税就是危害国家利益。

偷偷卖房跑路等行为就是危害老百姓利益。

马东相信,只要自己安安分分做事,不危害上述两大利益,甚至是更加维护两大利益,那必然是安枕无忧的。

怎么解释“更加维护”呢?

首先是纳税,房产局想多收税,那就要频繁的交易,但是房产这种大宗商品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其不会频繁的交易。

可如果把一百万的房产分割成一万份,每一份一百元,那交易的频率会不会高起来?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交易一频繁,缴纳的税款自然就多了,交税一多,国家自然就高兴啊

同样的,老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