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秦国连坐法(2 / 2)

高武大秦 绾尤 4810 字 2020-04-02

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并且,如果一直在城墙上,自己杀的甲士,得的封赏,装逼给谁看?

更何况,葵还不仅仅是戍边,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日夜不停。

加上戍边之后,不但远离故土,估计连觉都睡不了。

并且,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

十有是活不了多久了。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才有可能幸免于难。

而其他亭卒,因为是被威逼的,倒是要轻了许多。

十多号人,全部因为作伪证,和上官犯法不举报的连坐罪被处罚,但因为当堂反悔,有一定的免罪,最终都被贬为隶臣妾,并黥为城旦十年。

但好歹,还有个出来的机会。

而且,城旦一般也只是就近安排,他们多半只是在广都县服刑,倒是比起两个主从犯要好的太多了。

然后,就是关于案犯,贼首的儿子,那个张仲最终选择放过的小家伙。

他因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岁也不满十六,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可以免于从贼的处罚。

听到这里,张仲才知道,秦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选身高,其次年龄,两者都达不到,才没有刑事责任。

但因为其父亲是贼首。

受到连坐,被罚为隶臣,并且,因为捅了张仲一剑,还被判了个“贼伤官”,削减罪名以后,罚为了官奴。

最后,也是最倒霉的,是那个没来的亭长,他因为自己摔伤,没办法带亭卒前来支援。

便将亭卒交给了尚和葵他们。

结果,因为亭卒犯法,被连坐。

罚了个削爵一级,并处两甲的罚款。

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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