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学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这一身肌肉倒是强健,但学字,那可以说是一言难尽了。
十三年的生涯,总共就学了不到二十个字,你敢信?
如果在现代的话,像这样的孩子,可以叫脑残了吧!
至于说现代的字,那与秦国的字差别可就大了。
张仲无奈,只好看向旁边正在晒太阳的老人。
老人随手抓了一把干草,垫在脑后,满脸笑意的看着张仲。
“怎么,现在知道学得少了?”
“是仲那时不认真。”
“不认真?”张仲一说这句话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处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费尽心力,捉了一头赤狐与你做了束脩。”
老人将手高高扬起。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双手挡住脸。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学了五年,给我学了那么几个字回来?”
老人倒也没有真的打,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扔,随后颓然的坐在青石上。
“还把师长家的狗活活掐死,炖了吃了。”
张仲默然无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给前任背锅了,他都快习惯了。
早在之前,张仲想让他弟弟学字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件事,并且,还知道这事,远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是他不敢说自己也去学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打了监门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们没好意思说。
各种各样类似的事情,在张仲脑海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那前任,一身劣迹,说他为非作歹都算是夸他了。
“你现在看我,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识字。”
但老人发完飙之后,却又开始想办法,他手指敲打着地面,说道。
“至于乡三老那里,且不说我还能不能再捉到一头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头赤狐过去,他也不见得肯收。”
多半是不会收的,张仲很清楚这一点,里中人都以为他只是打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连三老都差点打了,只不过没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么一丢丢。
要不是他当时还是个孩子,而且他叔公赔礼也足够多的话,他可能穿越过来,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原本,张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练好箭术以后,去打只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猛兽来做束脩的。
不是说这些猛兽的皮毛,乡三老就一定会有多喜欢,而是,这代表着一个意思。
我十三岁就可以杀死这样的猛兽,你需要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揭过这件事。
这叫做以力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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