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不过六点左右的时间,张仲便已经有些看不清回家的路了。
好在,小半个月的监工,让他对这条路还算得上熟悉,才不至于在黑暗中迷了路。
“汪汪汪。”隔着老远张仲便听到一声狗叫,随后,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跑了上来,围着张仲一阵乱跳。
一不小心,牙齿就把张仲的麻衣划出一个小洞。
张仲拍了拍狗头,将它从身上赶下去。
随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得,这才几天,这件刚做不久的新衣,已经被这蠢狗咬破了第二个洞了。
不就是撸了它几次吗?
这蠢狗,就跟找到终身伴侣了似的。
无时无刻不想往身上扑。
“是仲儿回来了?”不等张仲到家,一个妇人的声音便已经响起,这声音张仲很熟悉,是他这具身体的娘亲。
张仲还是不太愿意喊一个陌生妇人母亲,便只得答道。“是的,是仲儿回来了。”
“好好好。”妇人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张仲看了看妇人有些黝黑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准备询问。
但他话还未曾出口,就被一个猛然撞进怀里的身影打断了。
“兄长,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张仲低头看了看怀中比他矮了一头的孩子,略有点无语,这是只比他只小一岁多点的弟弟。
嗯,只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是小了三四岁以上。
“你兄长今日是去监工的,哪儿来的吃的?”四十几岁的妇人,将张仲怀里的小子拉开,并笑着说道。“饭食已经好了,回家吃饭吧。”
“好。”张仲点了点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想着刚刚妇人的欲言又止,他其实大致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便问道。“家中,如今还有多少粮食?”
妇人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尚还够吃一月。”
张仲点了点头,这数量和他心中所想差不多。
十月份其实才刚收成不久,但家中的粮食却所剩不多了,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前身太能吃,年年欠别人家粮食。
直到今年,刚刚收成以后,将粮食一还。
哦豁!
没了。
略微想了想,张仲停下脚步,随后笑着说道。“夜间,我去趟山上,打点猎物,抽空去乡上换些粮食回来。”
妇人却不依,拉着张仲的手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白日里,我已让小秀和她阿母去山上找了些野菜。”
“最近也无甚农活,明日里,我和你弟也上山去找,食物尚不用发愁。”
“对呀,仲哥儿,明日里,我和阿母多走走,肯定能找到更多的野菜。”说话的,是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就是张仲母亲口中的小秀。
嗯,她是张仲家里两个仆人所生的孩子,她的父母都是被发配蜀中的罪犯刑徒,最终充作了军功地主家的仆人。
“无妨,我去去山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张母还是不愿意,拉着张仲的手,眼中全是担心。“山上有狼,花熊,你还小,如何去得?”
这时候的蜀中,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其中野狼,熊猫层出不穷,甚至,还有老虎。
张仲想了想,自付以他现在的力气,便是前世的东北虎,恐怕也不太畏惧,便笑着说道。“以孩儿的勇力,花熊,狼,何惧之有?”
“那也不可。”妇人的态度很坚决,哪怕张仲的勇力确实冠绝里中,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孩子。
眼见妇人态度坚决,张仲也不在坚持,转而说起了一些家长里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