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庄田数额(2 / 4)

常见、最公开的方式。

明代庄田,是由皇帝根据不同身份和品级高低钦定和赐给的。

有属于皇帝占有的皇庄,属于后妃和尚未到封地就藩的藩亲王占有的宫庄,属于己出官就藩的藩亲王及公主占有的王庄,属于外戚、勋臣、宦官占有的田庄,属于寺院占有的田庄。

这些庄田都享有免租、免役等封建特权,最初由官府代管,按照每亩纳籽粒征银3分的定例,由州、县向庄田农户收取,然后这些庄田占有者去州县领取。

后来亲王、勋贵们甩开了州县官府,自己派人经营管理和收取租银。

由于他们所占庄田少的也有百顷,多者达几万顷,因此先后都在所属庄田设若干田庄,分别经营。

在皇庄、王庄派侍从太监担任“承奉”,位在田庄所设庄所经营田庄各种产业,并有旗校三、五十名跟随。

以后各类田庄逐渐采取了派家人到庄所管庄,称为庄头,随带“庄头伴当”多人,充当打手,管理生产和收取田租。

钦赐庄田,朱元璋时就有了,他曾诏令赐给亲王田千顷,以其租充当禄米。

赐公主各占庄田一所,每年能收米2500石,以充禄米。

这种钦赐庄田都被宣布为永业田,免租税。

朱棣作燕王时,在宛平县私建田庄,称为王庄,用以筹集培植亲军的饷粮,即皇帝位后,改王庄为皇庄,这是明朝皇帝直接掠夺土地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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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时,没收太监曹吉祥之地为宫中庄地,也称为皇庄,以后皇庄越来越多。

藩王、权贵也纷纷效尤,他们用向皇帝“请乞”、“奏求”等方式求得“钦赐”,于是就以官荒无主之地为名,无所顾忌地圈占民田。

宗室、勋贵之后也把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挂在庄田里,因为就可以被当做永业田,而不用向朝廷缴纳租税。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导致地方官府可以征缴赋役的田地越来越少,加重了百姓负担,再最后不得不选择卖出自己的田地,而这些田地进入权贵手中也摇身一变成为庄田,如此恶性循环。

原本在朱元璋的设想中,他赏赐的庄田其实是牧马草场或是河滩废地,定下这个制度是想着让他的子孙后代,自己去开垦荒田。

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生活,又能保证国家的田地数目增长。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因为宗室、勋贵名下的田地不用交税,朱家子孙和勋贵开始疯狂的进行土地兼并。

嘉靖时期,因为宗室人口急速膨胀,田地快速减少以及官员贪腐造成财政支出大增,国家财政出现长期,大额的亏空,几乎耗光以前数代明朝皇帝积攒起来的老库。

到了现在,已经让朝廷中的高官不得不把眼睛盯向宗室及勋贵手里的庄田,希望能借此增加财政收入,弥补亏空。

魏广德不知道刘世曾的奏疏背后,是否有户部的影子,但在他看来应该不是孤立事件。

而这个时候,马森和李春芳、陈以勤等人已经开始发言讨论起来。

其中比较一致的意见还是,对于勋贵和戚畹,应该按照爵位或者庄田来源定下一定数额,数额内依旧属于庄田,也就是不征税,而超出部分自然要想朝廷缴税。

至于宗支已绝及失爵者,田地应该夺之,奸民影射者,徵租入官,但先世丘墓尚在应量留数顷,以资祀祭。

大方向都没有意见,但是在具体该留多少数额上,还有争议。

勋贵田地大多认为只该留百顷即可,因为他们本来还从朝廷支取禄米。

到了这里,其实又牵扯到洪武时期留下来的糊涂账。

明初的时候,朱元璋定下禄田制度,也就是把官田发给宗室、勋贵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