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急着端碗喝,拿勺子舀起,小口吹了吹,这才喂到嘴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鲜!香!
牛骨汤怎么才能熬出这样的鲜味和浓香来啊?!
汤色看起来十分清澈,鲜味却直冲天灵盖,感觉眉毛都要飞走了。
黄莺从小好吃,又会撒娇,他爸去探访名店、拜谒名厨都会带着她,别看她今年才十八,她这张嘴吃过的好东西,比不少老饕都要多。
东西好坏,她尝一口心头就有数。
这碗牛肉汤确实比他们飞燕酒楼的壮骨汤更鲜,也更清爽,除了牛骨和牛肉的鲜香,她还尝到了一些特别芳香,感觉像是中药与香料混合的气味,但在这汤中并不突兀,反而起到了提鲜增香的效果。
当然,他们家的壮骨汤也有独到之处,百年传承,除了味道好,主要还是强筋壮骨的功效深入人心,得到了不少中老年人的喜爱。
可刚刚赵嬢嬢的话她也听到了啊,这跷脚牛肉,滋补祛湿,也是药膳啊!
周砚太厉害了!
不光炒菜、烧菜做得好,竟然连汤也炖的如此鲜美。
勺子一口接着一口,半碗汤也很快下了肚。
黄兵不语,只是一味加速度,一块又一块地吃着碗里的牛肉和牛杂。
“啪!”
黄莺的筷子按住了他的筷子,冷声道:“这剩下三块牛肉是我的了!我刚刚数过,一共六片,你已经吃了三片!”
黄兵陪笑道:“我是你亲哥啊,算的这么明白干什么,你还有一只大猪蹄没吃呢。”
“牛肉不行,别的你可以多吃两块。”黄莺刷刷把牛肉夹到自己的蘸碟里,裹上辣椒面,先尝了一片。
这牛肉切的片大薄软,入口相当滑嫩,比家里吃的火锅烫的吊龙还嫩!
这火候把控的太到位了。
还有这辣椒面,好香啊!
香辣中带点微微的麻,咸香适口,犹如点睛之笔,给这鲜美的牛肉添了滋味。
这吃法和老妈蹄花类似,汤味要清淡鲜美,但必须配一个足够有味道的蘸碟,这才是属于四川人的吃法。
她又尝了脆爽的毛肚和软糯的蹄筋,以及耙软的牛肠,各有风味。
“周砚怎么这么厉害?啥都能做的这么好吃?”黄兵凑过来,小声说道。
黄莺想了想道:“他,大概就是厨师界万中无一的天才。”
这句评价,不带一丝花痴。
她跟着他爸吃过许多名厨做的菜,单要论灵气,周砚做的这几道,绝对是独一档的。
火候、调味,把控到了极致。
确实有水平。
“难怪老汉儿那么看重他。”黄兵若有所思,那以后喊周哥,还是砚哥呢?周哥苏稽镇上没三百也有两百个,还是喊砚哥好了,显得亲近。
天才,多么稀奇的字眼啊。
那肯定得提前把关系处好啊。
他从小在酒楼长大,他爹待人接物那一套还是学了五六分的。
“我要吃猪蹄了!”黄莺放下筷子,一脸庄重的抓起卤猪蹄的两端,张大嘴巴咬了一口。
颤巍巍的猪皮一抿就从骨头上脱了下来,蹄筋给软软糯糯的,一口下去,肉汁在口腔里四溅,感觉灵魂都随之颤了颤。
好香啊!
这一口热卤猪蹄咬下去,实在是太满足了!
黄莺爱吃卤猪蹄,赵记的卤猪蹄她三天吃一个,坚持五年了,是她心中的小甜甜。
一般买回家是冷的,她还会自己上锅蒸热,就爱吃这口软软糯糯,入口即化的感觉。
可今天……
赵记的卤猪蹄,在她心中的地位瞬间下滑到了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