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帽。
胳膊上挎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有一把灰灰菜。
虽然样子像个村里社员,但是一看那皮肤,粉白水灵的,一下就暴露出自己是城里的豆芽菜。
为了做好样子,她竟然还夸张的卷起来了裤腿,但是,里面的细皮白肉吹弹可破,丝毫不像是真的社员。
只见这个小女孩,还在唱着轻快的歌。
“我是公社小社员,手拿小镰刀呀,身背小竹篮,放学以后去劳动,割草积肥拾麦穗,越干越喜欢。”
香凝看她很入迷,就像在欣赏一个舞台剧。
林孟晚又是一拍香凝的肩膀,“哎呀别看了,新来的一个知青,来报到了。”
“啊?又有新来的?”香凝蹙眉。
因为其实,她也替这些城里的女孩子难受,毕竟城里生活了十多年,一下子空降来到了各种都不发达的小土村。
小土村里谁都知道,太接地气。
什么都是过于原始和空旷,什么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这才是农村的生动写照。
见香凝疑惑,王小琴快言快语。
“没错,只有一个人,听说这个新来的家境不俗,只是来咱们这里走个形式而已,不多久就会回城的。”
香凝一听,点头,“是啊,如果这样的话,还倒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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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正在相聊甚欢。
此刻,崔爱民一边姗姗走来,手里一边把着草帽,摇晃着扇风。
香凝和几个女知青,都纷纷看向朝着这边走来的崔爱民,瞧着就是有事找香凝的样子。
崔爱民憨态可掬,朝着香凝笑。
“香凝,你记住了吗?明日去村口到咱们的学校走马上任,”
不管香凝多么惊讶,也不管王小燕林孟晚还有王小琴如何羡慕,总之,崔爱民已经把一张大队盖章的信函从怀里拿出来,递过去给香凝。
“给,明日拿着这个去,凭这个报道。”
香凝一看,白纸黑字,上头写的是推荐函,而且右下角有老村长签字和手印,还有其余的大队干部,都纷纷签字表示同意香凝去学校走马上任。
而且理由说的也很清晰明白。
就是因为高中学历,今天又为村里献计献策,成功扑杀了险些让村里颗粒无收的蝗虫,还有驱赶那些变异的鸟儿。
香凝接过来这张信函,手有些颤抖,她接连朝着崔爱民感激说道,“谢谢,谢谢崔队长的力保举荐!”
崔爱民一摆手,“不用不用,首先你有这个能力,不论谁说什么,关键看一个人做了什么。还有一个,就是叶檀叶知青,凭借自己的智慧,也是热情为村里献计献策屡立奇功,你看,”
崔爱民一指麦垛,还有远处一望无际的庄稼,除了满眼都是绿油油就是金灿灿的收获。
诸暨拍的麦场景象,雕塑
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