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城。
车水如龙,人潮熙攘。
自从马其顿衰落,罗马起势后,这座都城便越来越繁荣。
这是所有罗马人心中的骄傲。
马尔库斯驾着马车,匆匆朝着元老院赶去。
多日的奔波,终于又是回到了罗马。
此刻,他心潮澎湃,虽然没有与大秦谈拢,可带回来的消息,足以让整个罗马沸腾。
孔雀国现任的君王拘浪拿,愿意让所有孔雀国人改信罗马多神教,这对于罗马来说,诱惑太大。
平白无故多了千万之众的信徒,教会也会为马尔库斯记上一功。
要知道,那些个信徒为自己的信仰献身,可不是随口说说,塞琉古国的信徒米迦勒不就是把大秦赠送的一车丝绸捐给了教会?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马尔库斯听着外面鼎沸的人声,忍不住挑开窗帘望了过去。
下一刻,马尔库斯眉头轻挑,他扫视过去,竟是发现清一色的女眷身上,都穿着大秦的丝绸。
要知道,这东西在罗马也绝对是珍稀货,那些个贵族的家眷,若不是在重大节日,是舍不得穿上丝绸改制的长裙。
可眼下,这大街之上,竟然有这般多的人身穿丝绸,更让马尔库斯诧异的,不少男贵族们,竟然也穿上了丝绸。
他诧异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怎么这么隆重?”
赶车的马夫闻言,笑道:“大人多久没回罗马城了,前两个月,大秦的商队到了罗马,带来了大量的丝绸,凡是有钱的贵族老爷们,都抢到了货。大人如果想要,估摸下一批丝绸的商队,快要到了,那时候,我也要买一件。”
车夫一边说着,眼中闪烁着激动。
丝绸啊,这以前可是大贵族才穿得起的衣服,不但彰显了价格,更是彰显了稀缺性。
那些个丝绸刚到罗马,便被这些大贵族包圆了,小贵族想要自然得排队。
而大秦的商队,这一次带来的数量,足以满足不少人的需求。
可商队第一批带来的丝绸,在罗马城内部就已经卖空了,那些个其余城镇依旧在望眼欲穿等着。
而罗马的官方坊市,也是提前通知,下一批丝绸很快会到,只是仅在罗马城售卖。
这也是现在罗马城商旅众多的原因。
马尔库斯听到车夫也想买丝绸,忍不住调侃道:“看来我罗马的百姓,今年都赚到钱了啊。”
丝绸的价格可不便宜,车夫咬咬牙,也是能买一件,可马尔库斯不相信,自己的车夫会舍得买。
就算是要强撑面子,也得考虑家庭孩子的花费。
车夫笑道:“大人猜对了,这秦人喜欢我们罗马的香囊,家里几亩地正好种了一些。
大人猜秦人的收购价是多少?足足是零售价的三倍,现在那些个农场主全都疯了,不种粮食,都改种香料了。”
马尔库斯一愣,“都种香料,那吃什么?现在孔雀国在打仗,这粮食可运不过来。”
“粮食不用担心。”车夫挥着马鞭,笑道:“秦人的商队众多,不但有丝绸陶罐,还有鲁酒和红薯玉米。大人可能不知道,红薯和玉米是大秦特有的粮食,吃起来甜甜的非常美味,主要是价格,比市面上便宜太多啦。”
车夫越说越激动,秦人商队一来,不但贵族们各个喜笑颜开,就连他们这样的平民,也跟着喝到了汤。
毕竟,自家田地的香料,比往年卖了多一倍的钱。
而所需的食物,却是更低,这手头上的钱多了,自然想着花出去,生活之所以改善,都仰仗秦人的功劳。
还有件事车夫没说,这秦人在罗马城设立了一座学堂,免费给罗马的孩子教授秦语,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