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夺。有时可能会更加偏重于武装司长,比如在新建立的州里,就应当以武装司长为首,实施全面的军事管制;而如果某个州的治安状况非常糟糕且法制不健全,则可以让御史司长牵头,通过推行法治来治理该州。
要是遇到没有长官在位的特殊时期,则可由参议司长暂时代理统领一切事务。所有重要事项的决策均需经过议会商讨之后再进行投票表决方可生效。
作为一名掌管整个州事务的州牧,赵云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灵活地对四司进行重新排列组合;他甚至还能亲自坐镇州牧府处理政务。无论如何安排,最终都是以州牧或者刺史作为最高长官来领导一切工作。
日后,郡太守和县令这些职位或许也将被改称为郡长和县长。而且,每个郡县都会仿照州一级设立类似于四司这样的机构,但具体设置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郡县的郡长或县长也许并不会单独设立这个部门。
考虑到当前各个郡县的实际状况以及武州现有的人才储备情况,郡长和县长很有可能需要身兼数职。毕竟,现阶段武州面临着管理人才匮乏的困境。
在古代,知府、县令常常会坐在大堂之上充当审判案件的法官角色。为了平稳度过这段改革时期,所有的郡长和县长从现在开始都必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其中大多数人还要兼任御史一职,负责本郡县内各类纠纷的裁决工作。
这充分显示出赵云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制建设的决心,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与当今时代相接轨。过去那些太守、县令们无需精通律法,只需聘请一位刑名师爷即可端坐公堂断案,但实际上真正作主判决的却是师爷本人。这种现象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见龙定鼎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