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但是,一些种得早的玉米已经能吃了。
汪氏现在没有多大的事可做,所以倒腾菜地的话,肯定是有时间的,所以早早的就种好了玉米。
现在是五月,她从家里拿了一些玉米过来。
金黄色的玉米烙,上面还放着些许的白糖,一看就是格外的有食欲。
“哎哟,你做的这个饭真是好吃,我每次来县里,就盼着你做饭呢,以前没分家的时候,就知道你做饭好吃了,现在分家后,我就天天念着这一口呢。”汪氏夸赞道。
这人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也就是说边缘性人格,要么是对你百分百的好,要么是对你百分百的坏。
用一句话来描述,那就是爱憎分明。
这样的人,其实也比较简单,相处起来也比较好。
“喜欢你就多吃点,不过我现在的厨艺,感觉也还行吧,比外面的酒楼差一点,那边的酒楼味道可不错。”陆氏莞尔。
“哪能啊,外面的酒楼哪里能比你厉害,你真是想多了。”汪氏否认道“不信你问问孩子们,是不是你做的饭最好。”
“行了吧,你可就别为难孩子们了,孩子们肯定会说是我做的饭好吃,这一点毋庸置疑,是不是实话我也不在意了,不过这次你来到了县里,把大哥单独留在家,合适吗?”陆氏担心道。
毕竟这是要过一辈子的事。
单独把夫君丢在家里,然后跑出来的话,确实有点离经叛道。
现在基本上都是相夫教子的,对于女人来说,自己的日子过得怎么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君和孩子过得好就行。
也就是以夫为天。
汪氏直接把他的天给推走了。
“有什么不合适的,以前让我丢脸的时候,有没有觉得他对我有多么的好,现在我不过是反击而已,算不上是坏人,你放心吧,我自己心里有数,虽然说我和他们的爹关系不好,不能做任何的表率,不过好的老大的夫妻关系好,这种表率,就让老大媳妇去做吧。”
长嫂如母,终究是这样。
何况,如果现在合理的话,的确也可以,而且,也不怕没有地方住,至少老大一下肯定会留着她的。
只是小儿子终究还是小,也希望他们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所以这才忍着。
忍着,虽然是忍着,但并不代表可以纵容对方的所有。
现在许大郎越来越老实,看着也越来越烦人,实在是不愿意再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