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鸡肋篇③(2 / 4)

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涵盖了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多个方面)。

包括“政治”(反映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包含政治制度、政治理念、政治行为等多个方面)。

“社会”(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开化状态和进步程度,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规范、社会风俗等多个方面)。

以及“生态”(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涵盖了生态环境、生态理念、生态行为等多个方面)。

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行台上“人类文明”的整体。

虽然不能一概而论。

但从社会结构来看,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的罪民后代,在刻意的放纵下,到处都充满着压迫和剥削。

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明确导致了社会结构的“畸形”。

而罪民中那些弱者、无依无靠的普罗大众,无疑都成为了牺牲品。

(在狭义上,“普罗大众”中的“普罗”来源于法语的“prolétariat”,意思是“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无产阶级是指那些不拥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群。这种理解下,“普罗大众”特指无产阶级,即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些处于经济底层、生活困苦的广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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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义上,“普罗大众”则泛指普通民众,也就是那些不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人群。在现代汉语中,“普罗大众”经常被用来指代普通民众,包括工薪阶层、农民、学生等广泛的社会群体。这种理解下,“普罗大众”成为了社会上多数普通民众的代称。)

……

说回开篇。

之所以要提这些,是为了引出两个或者说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

“娼/妓”和“娈/童(男/娼)”。

为什么明明是两个却要说是一个呢?

这便要从古代“娼”字的写法说起。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有“倡”字,但没有“娼”字。

梁朝顾野王《玉篇》上才开始出现“娼”字。

研读《说文解字》、《玉篇》以及宋代丁度的《集韵》等着作,我们便可知道:

一、古代娼/妓始源于音乐歌伎。

二、古代“优”、“娼”不分。

三、古代的“娼”是不分男女的。乃是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不成熟时期的社会痈疽。

……

那么,在修仙界,作为“半殖民且半封建”的行台,这个群体是否存在呢?

答案是肯定的。

(咳!我知道你们想看什么,但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在继续这个话题之前,事先声明,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个人健康和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还涉及到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非法活动。同时,我们也应该建立积极、健康、和平的社交关系。以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远离赌毒,从我黄某做起。)

根据少女的了解。

这些罪民之后的首脑,打下地盘后,许多都将青/楼合法化,但因为苛捐杂税太重,导致市面上大致分划为两种类型:

“官/妓”与“私/娼”。

先说前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