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白:“.….”
回答这一个问题那不就是等同于认同了审判长的说法吗?
再说了。
站在他们的角度,或者是站在正常审判的角度的确是从优先级来进行判罚的。
审判长询问这个问题的目的,主要是想要在庭审上,让他认同这一观点从而进行判罚。
苏白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是审判长没有给他机会。
继续重申着:“请原告方回答这个问题。”
面对着审判长多次的询问,苏白没有办法不进行回应。
在庭审上审判长有审判权。
而且在本次的庭审上,审判长所做的一系列事情都没有任何的违规情况。
苏白想要反驳,也没有反驳的依据,所以针对审判长的再一次开口。
苏白抬头:“可以使用省种子管理条例。”
方启强抓住苏白回答的这一个机会,继续开口:
“既然使用省种子管理条例能够对本案进行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意义。”
“那么这个案件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其他大的异议了。”
“所适用法律.…适用于本案,适用于本省内的情况。”
“那么这个案子,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判罚问题。”
“通过这一点.…合议庭驳回原告方刚才陈述的意见。”
没有给苏白开口的机会,法锤再次敲响:
“驳回原告方陈述意见。”
“被告方对于这个案件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问题给到被告方。
作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的余豪,直接开口回答了对于这一个判定没有什么太大的异议。
因为这种判定对于他们是非常的有利的。
这个案子.…
他也清楚万农农业有限公司提出来的委托诉讼申请,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
在先前。
余豪实际上与公司层的领导以及王西安商量过关于这个案件相应的赔偿情况。
王西安的想法是尽量少赔,甚至不赔。
但是在他叔叔的影响力下他也不敢做出不赔的想法。
并且余豪通过法律规定和法律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最终。
万农农业有限公司给出的底线是,每亩地赔偿一百二十元。
现在审判长判定,每亩地只需要赔偿八十元,这相当于减少了三分之一的赔偿额度。
还能有什么异议?
这简直就是一件大喜事呀!
肯定没有异议了呀!
再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就算是有异议,就算是想要再降低公司的赔偿金。
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去支持他这么做。
所以,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按照每亩地八十元来进行赔偿,这一点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在被告方没有什么异议的情况下,审判长直接让各方进行了法庭陈述。
被告方的法庭陈述,当然是希望法院依照事实依照相应的情况进行判定。
维持目前的判定结果就好。
可是.…作为原告方的苏白,虽然说判定赔偿了,也算是胜诉了。
但是面对八十元一亩的结果,这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
或者说.…接受不了的。
所以在法庭陈述方面,苏白依旧就着优先级的问题,进行陈述。
“审判长,在法庭陈述阶段我方想要陈述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虽然是可以按照省种子管理条例进行判罚。”
“可是从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