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这才闷闷道,“这猫儿说,它自生下来体质就比其他猫妖更弱,很快就被母亲遗弃了。不过它的脚步也比同类轻了很多,能够瞒过许多妖怪。嗯……它说它也不知为何会这样。”
猫妖见她能听懂自己的话,大喜。她一路走,猫儿一路跟,口中呜咽不停,时不时还趴到她脚背上和她撒娇,这德性和一只普通的家养宠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她忍不住蹲下来挠了挠这猫的脖子,就见它立刻软倒在地,眯起了眼,一副享受至极的模样。长天忍不住怒道:“这猫妖不仅弱小,竟连妖族最基本的尊严都不管不顾,早知如此,不许你救它!”
穷奇偷偷斜望了他一眼,心道神君大人,您这是生气还是妒忌呢?
她嘿嘿干笑两声。救都救了,现在才来反悔又有何用?再说这猫妖自身弱小,撒娇卖萌何尝不是一种生存策略?这就好像富贵人家养的狗摇摇尾巴就可以三顿吃肉,而野外的狼也许得瘪着肚子喝上好几天的西北风一样。当然,这话儿可不能跟长天说,否则他会觉得妖族的尊严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男人的自尊心,真是一样很微妙的东西。
她被笪紫追赶了一路,两匹马儿留在了隘关根本牵不走,其中一匹就是那机灵的老马了,不过这马儿留在人烟最多的地方,比跟着她上路更好。她自来很少做这赔本买卖,一想到从那隘关逃出还失了两匹马儿,心中就有些郁闷。
现在她只能步行前进了。好在身边这猫妖没事就绕着她转圈圈,卖足了萌态,倒让她心中的闷气稍解。
穷奇尽管心不甘、情不愿,却无法违逆女主人的意志,所以她很快就将这猫妖的身世套了出来。原来它的年纪都有六十多岁了——听到这里,长天摇了摇头,一只猫妖活到六十多岁还要靠卖萌过日子,这混得也太凄惨了一点——它自知无论是血统还是实力,都是炮灰级妖怪中的炮灰级,甚至没有任何妖宗势力肯收留它,于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过着奔波无定的生活。
幸好,它有一项无人能及的天赋,即是走起路来悄无声息,甚至能瞒过许多大妖怪的耳朵。它靠着这项本事,总能从别的妖怪或野兽那里偷到一点残羹剩饭,勉强喂饱自己的肚皮。听到这里,连穷奇都忍不住要翻白眼,这当了妖怪的居然还打不过普通野兽,今儿真是开了眼界啊。
宁小闲对此却没有太大感觉。这猫妖不似妖怪,反倒像只普通的猫咪,笨一点,生活艰难一点,有什么不好理解的?“那你为何跑到那老人家中去住了?阿……花。”
这名字取得实在是极品。不过猫妖显然听惯了,顿时连耳朵都耷拉下来,低头走了半晌,显得很是沮丧。
四十年前,它才仅是二十多岁。妖怪寿命长,自然生长得比普通野兽更慢,它又很早就被遗弃,始终体弱多病,二十多岁时也不过比兔子大些儿。有一日,它被老狼叼在嘴里,眼看要变成人家的盘中餐了,正好年轻时候的祖父经过。当时他只有十七岁,正是血气最旺的时候,于是拿柴禾将那老狼惊走了,救下了这只猫妖。
它还记得这少年当时很温柔地抚了抚它的头,又采了草药敷好它的伤口,这才将它放走。
一眨眼过去了四十年。当初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年近六旬的老汉,它却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虎皮猫,只是对自己这条命更加仔细小心了。
终于有一日,它找到了这老头子。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媳妇已经死在一场大灾之中,只留下一个粉嫩嫩的婴儿。阿花也没别的本事,看老人家中做面食生意的,家中的米面常常被老鼠偷吃,损失不小,于是留下来帮他驱鼠,竟是恪尽职守地履行一只普通家猫的义务,长达七年之久。
如非这次在照妖镜中显形,它说不定还要呆在这老头家里,直到给他送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