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新技术版权合约!(2 / 2)

着高小嵩,悠哉悠哉地问道:“找不出第二个?有这么夸张吗?”

高小嵩看宋柯对自己的言论,持着怀疑态度,忙说:“你要不信,敢明儿我让他,给你唱一首《关于郑洲的记忆》,我保证,你一定会被他打动。”

宋柯点了点头,笑着劝说道:“小嵩,你甭激动,我又没说不信你。”

高小嵩不服了,回道:“我没激动啊,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我激动什么了我。”

事实上,高小嵩这位老友,宋柯还是非常了解,他说的话,只能信十分之一,剩下的十分之九,都是经过他的艺术加工。

在宋柯眼里,高小嵩就是一个企划大师,讲话极富煽动力。

说难听点,高小嵩就是满嘴跑火车的大炮,经常会有一些令人发指的、怂人听闻的言论。

但宋柯也不否认,高小嵩是个热心肠。

高小嵩经常会完美地操办一件事情,等到步入正轨,然后消失于世界各地。

他给麦田这家公司起的名字,源于对塞林格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热爱。

朴树的名字,也是高小嵩起的,他本来叫濮树,高晓松觉得难写,就改成了朴树。

“俩字儿一写出来,都是木字旁,枝枝丫丫向上生长着,很好看,就像一片树林。”

高小嵩对自己的修改颇为满意,小柯的名字,也是出自高小嵩手笔。

有一次,小柯的专辑临近下场,高小嵩说柯肇雷这名字笔画太多,以后你就叫小柯,这样好记。

从此以后,没人认识柯肇雷,人们只知道小柯。

在高小嵩的影响下,宋柯对曹军的印象,也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层次。

第二天上午。

宋柯把曹军叫到办公室,然后把一份叫“新技术版权合约”的合同,递给曹军过目。

曹军简单看了一下,基本上已经百分之百之确定,这份所谓的“新技术版权合约”,就是关于手机彩铃的合约。

宋柯毕竟没开天眼,也不是搞互联网的,不知道怎么给曹军形容这份合约,怕曹军听不懂,便长话短说:“小曹,这份合约你签了,我保证,你能赚到的钱,要比你出唱片赚到的钱,还要多得多。”

“不瞒你说,这份新技术版权合约,刀郎也签了,他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你要是签了,那你就是第二个。”

曹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笑着点了点头:“好的宋总,那我听你的,我把它签了。”

宋柯没想到曹军这么听话,对自己的这份新版权技术合约,一点怀疑都没有,不由在心里感叹,年轻人果然还是嫩了点,没经过社会的拷打。

当然了,宋柯也没有忽悠曹军,他自己始终认为,手机彩铃这项业务,不仅会给麦田公司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也能让公司艺人赚得盆满钵满。

总之,这是一个全新的尝试!

看到曹军在这份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宋柯瞬间松了口气,笑着伸出手,正色道:“小曹,合作愉快,签了这份合同,我相信,你的音乐事业,会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曹军也笑着伸出手,跟宋柯握了握手,说:“借宋总吉言,我们携手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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