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氰化物被投放在了家中的水壶里。
这是一个普通的、价值十几元的2L水壶,很多家庭都在用。
几天没有回来,董青涮了涮杯子,却没有刷这个水壶。
这种2L的烧水壶,绝大部分人都见过,上面有个按钮,一按盖子就开了。盖子没打开的情况下,只有倒水口一个通道。
水烧开之后,会立刻断电,不会持续沸腾。
这里面的毒药,是氰化钠,氰化钠可以水解,但是水解是有限度的,毕竟HCN的pKa有9.2。虽然HCN容易挥发,但溶解能力还是很强。
总之,水被烧开,并没有影响氰化钠的毒性,也没有形成大量的HCN气体,水壶放在厨房,孩子也没有中毒。
警察勘查现场,几乎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监控,没有。
证人,没有。正好是过年时间,很多人回家过年,还有一些人的亲戚来这里过年。虽然说今年因为特殊情况,人员流动没有那么大,但这几天,这附近的陌生人极多,周边的邻居都走访了,没有一个人发现了嫌疑人。
现场勘查,没有毛发、明显脚印、指纹等东西存在,技术开锁的痕迹无法逆向推理杀手的具体情况。
物证,只有氰化物,追查氰化物的来源,也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
证人,只有董青的儿子,孩子提供的线索,对于案件侦办没有任何作用,只能证明董青确实是自己喝了水,然后就出了问题。
法医鉴定也没有任何用处,除了能确定死者是服用氰化物中毒,其他的东西都没有意义。
总之,这个案子轻易地成了悬案。
命案的侦查力度和王自超的意外死亡可不是一个级别的,尤其是这种谋杀案。
不仅B区刑侦大队重视,C市的支队也派了专家,开始了全方面的核查。
首先就是杀人动机,目前大家都认为是仇杀。
一般来说,一个人死了,查一查她周围的人际关系,和他近期有过节的人,不会有几个。
但是,董青可不一样,警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十几个近期和她有仇怨的人。
如果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董青死了,对至少15个人都有利。
这里面包括王自超的四个朋友、三个流氓、三个没有给足钱的共同喝酒的人员、王自超所在单位的三名领导、董青自己单位的两个关系很差的同事。
这15人全部被警察找了一遍,而且全部仔细地核查了一遍。
按照董青的离开时间来算,杀手来这里下毒的时间,是腊月29的中午到正月初二的晚上。
这15人里,只有两个人完全没有作案时间。因为时期特殊,大部分人没有回去过年,只有两个人在这段时间肯定不在C市,其他人都有作案能力。
所有的人都查了两三圈,都没有发现问题。
警察最终没有什么好办法,把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了氰化物的追查上面。
氰化钠确实是管制品,但是大家也都明白,真想通过微量的氰化物倒查一个市,尤其是C市这样的工业大市,是几乎不可能的。
案子直接陷入了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半年之后,陕省等几个队伍到了B区,就必然看上了这个案子。
在陕省等人的努力下,尤其是陕省的队长,梦婷女士,通过极其模糊的脚印轮廓,判断出凶手是一位微胖的男性。
这样的推论,一石激起千层浪,直接惊动了C市的专家,后来,C省的专家也过来了,经过共同的研究,大家认可了梦婷队长的判断,凶手确实是微胖的男性。
15个可疑的人物里,只有3人满足这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