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哪有同党?都是陛下的臣子(恭贺“打磨z”成为本书盟主!)(2 / 4)

看,法家的任何人都不支持任何的有罪推定。

死刑,也在唐朝之后形成了完善的三复奏的流程,就是为了防止不可挽回的司法悲剧的发生。

在历史上总有些冤案让人扼腕痛惜。

比如南宋初年的赵构杀岳飞的大案之中,秦桧为相十三载,都没有给岳飞编出来一个合适的罪名来,最后只能以莫须有三个字定调。

秦桧查抄了岳飞的府邸,发现了岳飞的甲胄,就想以私藏甲胄定罪。

可是那件甲胄之上,伤痕累累,是御赐之物。

秦法,毫无疑问是法家的代表,当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铸十二金人。

百代皆秦法,并无什么本质的不同,都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可哪朝哪代都是禁止私藏强弩、甲胄?

嘴上说的不要,可是身体力行的时候,还是很诚实。

私藏一具甲胄、强弩流放三千里,私藏三具甲胄、强弩杀无赦籍家,家属流放。

若是樵夫,带刀劈柴,很合理。

若是猎户,带弓打猎,很合理。

可是私藏甲胄,意欲何为呢?所以,私藏甲胄,往往等同于造反。

朱祁钰接着说道:“前段时间四川成都府眉州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叫王耳的乡农,被怀疑偷了一头牛,在眉州知州的严刑拷打之下,屈打成招,惨遭冤狱。”

“这头儿知州刚判了流放,那头儿,那头牛自己回来了。”

“结果这个眉州知州为了防止被有司考成,更怕屈打被发现,就把这头牛私自打死,坐罪王耳,最终酿成了赭衣半道,群盗满山。”

赭衣,就是囚徒的赤土色衣服,冤狱越来越多,囚犯最后逃跑,到了山上当了群寇。

“后来这王耳跑了,这知州被王耳杀死在了家中,有司前往查补,才知道了这其中详情。”

这个案子里,知州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百姓落草为寇,惶惶不可终日。

四川总兵官方瑛前去平定群寇,查补之后,才只能徒叹奈何,方瑛将王耳押解入京。

事实清楚,王耳也认罪了。

可是所有事,都是因为司法不慎,引发彻头彻尾的悲剧。

但是朱祁钰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审慎是必然的,但是也不能变成前宋那般模样,重入轻出,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那就失去了司法的独立性。”

整个宋代司法,都坚持“重入罪,轻出罪”的传统,不慎放跑了罪犯,不是天大的问题,无辜者蒙冤入狱,才被视为天大的问题。

带宋的司法,将死刑尽量处理为刺配,刺配的尽量处理成流放,流放的处理为杖刑,杖刑从轻为笞。

高喊着刑赏忠厚之至,把司法视若玩物。

稍微有人质疑,就有人裹挟声势,把死刑变成了流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

李宾言思考了许久,终于理解了陛下的话。

陛下这是在训诫。

当初他李宾言在松江市舶司搞钓鱼执法,被陛下批了一句,过犹不及。

时至今日,陛下依然在训诫他,不要再犯那样的错误。

陛下借着海商商舶张弓填药的事儿,说的却是李贤和他,在南衙执法的底线问题。

有案必查,有罪必纠。

但是不能把没有的罪名扣在别人的头上,那是制造冤假错案。

这算是敲打吗?

李宾言认为不是,如果真的要敲打,陛下应当收回他的永乐剑就是了。

陛下是希望李宾言真的堪任左膀右臂的肱骨之臣。

李宾言俯首说道:“臣谨遵圣诲。”

朱祁钰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李宾言听懂了他话里的潜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