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资源都是犹太籍信徒为阎王令做出的捐献,一旦良左付款,那这些付出去的钱,肯定又会重新回到自己的口袋里。
“没问题就好,交代你拍的几步新戏,拍的如何了?”
“都是在M国注册的公司名下投拍的,现在已经都基本上杀青了。快的已经都剪辑完成,就等政府有关部门过审批流程了。”
“演员怎么选的?”
“男、女一号都是华夏明星出演,其他倒是用的蛮多M国本土的演员。您放心,都是小演员或刚出道的小明星。片酬不高,人还听话,都没有明星的自觉。”
“你就好好享受吧!估计等这些电影上映后,他们很快会火起来,到时候你就会有另外的抱怨了。”
李侃半开玩笑半当真的说出了这段话,也是这段话提醒了良左,他和李侃通完电话,回去他公司办公室后,安排法务部门,在和演员签订合同里面加一个特别条款:
必须优先接拍李侃的所有电影,当然包括后面的续集或系列片。
当然,只要李侃、良左投拍的每部电影都火,那些被李侃、良左他们电影捧起来的明星是会自己权衡得失利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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