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女奴洗完回来,静静地站在面前,沈友、荀恽都觉得眼前一亮。
这女子不仅身材高挑,皮肤白晳,而且凹凸有致。沈友给她的衣服不算小,胸口却还是被撑得紧紧的,藏不住的诱惑。
见二人眼直,女子有些得意,提起衣角,转了一个圈,姿态优雅。
沈友、荀恽更觉得奇怪,互相看了一眼。
这女子之前像狼一样凶狠,没想到还有如此优雅的一面,怕是有点身份的。
荀恽做通译,请女子就座。
女子很乖巧,在沈友身边坐了,主动提起酒壶,为沈友、荀恽添酒,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沈友,晃了晃手里的酒壶。
这次不用荀恽翻译,沈友也明白了,点头同意。
女子欣喜莫名,仰起头,直接将半壶酒倒进了嘴里,咕咚咕咚的喝下肚,才长出一口气。
荀恽目瞪口呆,沈友也有些惊讶。
这女子酒量真好。
“我叫薇薇安,我的阿爸叫阿瑟,是部落的首领。”女子放下酒壶,正式向沈友介绍自己,讲述自己部落的历史。
她原本属于一个强大的部落,总人口近十万人。住在遥远的北方森林里。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因为部落人口越来越多,而森林里却越来越冷,生存变得艰难,便在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向南迁徙。
他们原本打算向西,去罗马。
在祖辈的记忆中,他们的部落曾经攻入罗马城,掳掠了大量的财物。这一次,他们还想再来一次。
但是事出意外,他们中途遇到了一群匈奴人。
匈奴人骑着马,擅长射箭,来去如风。他们追不上,又逃不掉,在战斗中付出了巨大的伤亡。
与匈奴人缠斗了十几年之后,他们依仗人数的优势,终于击败了这群匈奴人,也学会了不少技能,比如骑马射箭,以及他们的语言。
他们的部落里还有不少匈奴人。
正是从这些匈奴人的口中,他们听说东方有一块富饶的土地。于是首领决定改变方向,不再向西去罗马,而是向东去大汉。
因为匈奴人说,罗马人最喜欢的丝绸就来自于大汉。比起罗马,大汉更富庶。
经过几十年的迁徙,他们来到了好客之海的北岸,在这里遇到了罗马人的营地。
罗马人的营地不大,兵力也不多,也就是一千多人。
但此时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骑马劫掠,并不擅长攻坚,在攻击罗马人的营地时遭受重创。无奈之下,残部只得一路向东。
直到与鲜卑人相遇。
荀恽负责发问和翻译,沈友负责听,偶尔做些记录。
薇薇安的描述很简略,几乎没什么细节。也不知道是时间太长了,她记不清楚,还是不肯说。
沈友听完之后,只能画出一个简略的路线图,连他们究竟走了多远的路都搞不清楚,更别说沿途有哪些部落了。
在薇薇安看来,那些蛮族究竟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反正都是敌人,不是被他们杀死,就是杀死他们。
而且她还有一种莫名的自信,觉得只有红头发才是神的后裔,其他人要么是没有信仰的人,要么是杂种。
包括罗马人。
只不过罗马人的实力强大,她说这话的时候难免底气不足。
说完这些,她好奇地看着沈友的头发,问了一个问题:“你们和罗马人一样,都是黑头发,难道是一个种族?”
荀恽想了想,说道:“罗马又称大秦,和我们大汉西部的秦人有些相似之处,或许也是华夏的一支吧。”
薇薇安将信将疑。
荀恽又道:“不过我们华夏后裔中也有红头发的,你们说不定也是我华夏后裔的一支,只是远离中原,在冰天雪地中生活得太久了,这才变成了现在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