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去了艳春楼,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呆着的地方就是艳春楼。
之所以这么安静,是因为还没有入夜,姑娘们都还没起来。小巧精美的摆设证明这是姑娘的闺房,房间里的香气是脂粉味,鸳鸯被枕是勾栏院常用之物,表示日日新喜的意思。
nu,随身带刀是她在西北养成的习惯,那地方匪多兽多,一个人出门总要有所防备,没想到到了京城,依旧要刀不离身,她轻轻吁了一口气,匪和兽都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表面笑眯眯,背地里却捅刀的人。
有刀就不怕,除了金钏儿几个从西北跟过来的,没有人知道她其实也会剔骨术,那时侯和杜长风闹,动起手来总吃亏,她不服气,想学功夫,但她知道再练十年也不会是杜长风的对手,于是就跟着金钏儿她爹学剔骨,这不是功夫,只是刀法刁钻手速快,偶尔偷袭也是很有用的,学会之后,她在驿站自己宰过羊,也用木刀把杜长风的手背敲得青一块紫一块,有过取胜的经验,所以她有持无恐。再说金钏儿也不蠢,找不见她,一定会回去求救,实在不行,叫她家杜将军来踏平这艳春楼。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她坐着太久,都有些困了,却不敢睡,嗓子有点渴,也不敢喝水,就这么生熬着。可一直没有人来,抓她来的réndà概把她给忘了。
她又走到窗子边去看,这回看到月洞门那里隐约站着两个穿黑衣的人,似乎就是抓她进来的那两个,她知道勾栏院专门养着一些爪牙,用来对付那些争风吃醋的恩客,或是调教不听话的姑娘,这两个大概就是了。
所以,她是没办法逃出去的。
她回到桌边坐下,托着腮,思忖着金钏儿大概会什么时侯带人来救她……
就在这时侯,外头的锁卡嗒响了一下,门“嘎吱”一声被轻轻推开,她回头一看,立刻站了起来,“是你?”
来人睁大了眼睛,一副非常吃惊的样子,“史老板,怎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