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秦府就坐拥鱼峰镇一百二十亩地,是镇上响当当的大户人家,良田万亩,家丁二百,丫鬟一百,秦府的主人名叫秦槐,年过杖朝,祖孙三代。早些年间秦槐告老还乡,为鱼峰镇的发展带来了不可或缺的功劳,这样的一个小地方有了秦槐,让附近的一些山贼都不敢再进犯,甚至在很多年前就带领一窝子“弟兄”远离了此地。
谈起秦槐这个人,可比衙门里的钦差大人还管用,受百姓们由衷地敬畏。
李寻仙脚踏一双草鞋,自十多年前父母双亡后,他就在小镇上开始了自己的某生之路,由于天生体弱多病,能干的活寥寥无几,八岁那年选择了店小二的职位,因为在客人面前不停地咳嗽被狠狠地骂过,不过掌柜的心倒是很好,没有马上让他滚,而是请小镇上绝大多数大夫把脉开方子等等,做到了人情冷暖,最终还是没有一点效果,干满六个月终于是扫地出门,不过之前还是给了李寻仙一条明路,于是九岁那年他又当起了一个放牛娃,喂马娃。
都没有干过多久,放牛将牛给放不见了,自己哭兮兮地跑了回来,喂马将马给喂得比猪还肥,跑都跑不动。
小镇上成千上万的人,说起李寻仙这个名字,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很努力的一个孤儿,同时也是个一根筋的“没出息”,谈之摇头,问之嗤之以鼻。
不过都是那些爱在背后嚼人舌根子的妇女们的议论罢了,表面上见人笑呵呵,叫着进屋里头坐坐,背地里斜眉楞眼,瘪嘴指点,表情比宫廷里唱戏的戏子还精彩!
不过这么说吧,虽然也有些刻意,但是跟他打交道会显得自己是个傻子,这孩子不知从哪学来一大堆大道理,虽然狗屁不通,但深思之下,又有一些“会头”,再深思,又会回到“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的地步去。
他们都是没读过几年书的农耕村人,哪里有辩驳之述让这孩子哑口无言?
李寻仙也未跟任何人提起,这些都是他“多年来”观察这世道悟出来的道理,他话很少,但一开口不是让人笑眯眯就是立马拉着个脸。
所以小镇上的人也偶尔拿他开玩笑……
此后的生活虽谈不上颠沛流离,但也让这个十七岁的少年跟二三十岁的大人那般“老道”。
李寻仙在为人处事方面也极为得体,至少不轻易得罪谁。
少年的草鞋踏进半尺深的雪地里,早已被冻得没有了知觉,他快步走过秦府南面的墙院,墙的那边传来孩童嬉笑打闹的声音,听起来极为温馨,少年的身高不过六尺,而墙面有一丈高,就算他使出浑身解数也不可能攀在上面观看里面的风光。
据有幸进去过的筱儿说,里面简直是人间仙境,春节桃花朵朵,片片粉红色的桃花落入下方的潭水中,里面有金鱼红鱼青鱼,悠闲自在地游动,不必担心被人捕了去,张开小嘴吃桃花,若是春风起,桃花的香味可传十里,景色宜人,波光粼粼。
空气都比外面好几十倍,一面墙隔了人间与仙界。
春夏秋冬,都各有千秋,都美不胜收。
不过筱儿对他只说了三个字来概括她的心情——还想去!
说这话时,眉开眼笑。
李寻仙人不如其名,面容憔悴,眼神慵懒,体瘦身弱,头发长久没打理,衣服虽然破,却不脏,反而被他洗得干干净净,变色严重,身上也没有难闻的气味,一眼看去还真像个半吊子剑客,虽然名字里带个“仙”字,却与仙完全不沾边。
就要出巷子之时,少年停了下来,心思全都放进了那头,只听“哼!哈!”的声音如蚊子一般传入李寻仙的耳朵里,还有叮叮叮的刀剑碰撞声,他假装整理了下衣服,出了巷子。
脚步一刻不离,与此同时手伸进一层又一层的两层单薄的布衣口袋里摸了摸,是两层手感细腻的厚纸,如果平时摸的话,手感绝不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