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钧回来了,还带着公输恭敬两兄弟,消息传出,整个许都沸腾。
马钧现在可是名人,被誉为墨家五百年来最杰出的弟子,虽然他跟墨家半毛钱关系没有,但他所行的道确实是墨家那一套。
仔细数数,水泥是他发明的,宣纸是他造出的,瓷器毛料织布机缝纫机全都是他折腾出来的,这些东西的发明改变了人类延续数千年的生活方式。
现在他又折腾出了燧发枪和火炮,改变了军队的作战方式,这样的人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可是要成圣的。
只是马钧为人低调,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门心思窝在炼钢厂里搞研究,知道他的人不多罢了。
虽然马钧声名不显,但听过他大名的人都知道此人的厉害,更知道他折腾出来的东西样样赚钱,没有马钧,曹昂的定国集团生意能如此红火?
鉴于定国集团和兴国集团的成功,世家们也开始转变观念,整合资源跟进潮流,准备将自家的生意做大做强,但他们少了最核心的一样东西,技术。
没有独属于自己的技术,单靠传统的商品怎么跟定国集团竞争?
当今天下,掌握核心技术并可以随时发明出新的东西的只有两人,一个马钧一个朱明。
朱明是刘备的人,不指望,马钧却不同,与他搞好关系,说不定就能给你漏点足以让家族发展壮大的东西。
所以接到马钧回来的消息,城中排得上号的家族全部派人出城,带着拜贴邀请马钧去他家做客。
曹昂带着胡三赶到城外才发现自己来晚了,城门前黑压压一片全是人,有穿着华丽的权贵,有穿着统一的家丁侍卫,乱七八糟的站在城门口,跟乡下赶集似的将道路堵的水泄不通,车马根本过不去。
这群人的目的曹昂多少能猜到一二,人都是有红眼病的,世家的红眼病更重,看着他曹昂凭借各种新产品大把大把的捞钱,心里能痛快?
世家们也想像曹昂一样赚钱,又不肯投资搞研究,自然要抢马钧这个现成了。
“让开让开,别挡着曹司空的路。”
胡三扯着嗓子大吼,同时命警卫蛮横的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路,让曹昂的马车通行。
众人见是曹昂这个瘪犊子,不敢与之争论,只好骂骂咧咧的退向两边。
四轮马车畅通无阻的来到人群最前方,曹昂从车上下来,警卫快速搬来沙发茶几,端上水果小吃,撑开华丽大伞,将曹昂请到沙发上坐下。
十月的天已经不怎么热了,相反还有些凉意,撑伞纯属脱裤子放屁,可没办法,曹昂就喜欢看别人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眼神,周围人越对他指指点点骂骂咧咧,他越觉得是一种享受。
四仰八叉的靠在沙发上嗑瓜子,怎么就这么舒服呢?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嗑了一会,曹昂端起瓜子盘递向离他最近的一位熟人笑道“栗先生,来点。”
被他点到的栗先生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闻言连忙摆手,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不用,最近牙疼。”
说完不动声色的向后退了几步,缩进了人群。
曹昂又邀请其他人,无一例外遭到了拒绝,他只好独乐乐。
等了约半个时辰,前方终于出现一支骑兵,约百人左右,马蹄踩在混凝土地面上踏的叮当哐嘡,跟一群穿着高跟鞋的女人在奔跑一样。
曹昂拿起桌上的望远镜一看正是马钧,身后跟着公输家那两二傻子。
周围的世家族人也有望远镜,看清来人顿时一窝蜂的涌了上去。
看他们像百战精锐一样冲出胡三急了,低头说道“少主,要不我上去保护马侍郎?”
“不用。”
曹昂笑道“京畿之地,天子脚下,他们还敢杀朝廷命官不成。”
胡三苦笑道“杀人不至于,属下这不是怕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