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土改十大条例(2 / 2)

之后,走向作坊之外。

邑姜带着春兰与冬梅,身后跟着几个兵卒,兵卒手中提着水壶,端着茶碗,等候于作坊之外。

显然是邑姜见众人议事许久,前来送茶水,又见到正在议事,因而并未靠近等候于此。

易玄走到邑姜近前柔声道“夫人,吩咐春兰与冬梅送来即可,何须亲自前来?”

邑姜俏目流转,温柔的看着易玄笑了笑

“夫君,父王来此,妾身岂有不前来拜见之理?只是眼下父王正在议事,妾身不便拜见,只得等候于此,待到事了再行拜见父王。”

易玄道“夫人无需在此等候,此次议事非比寻常,耗费时长颇多,你且回去。

让雷震子带些兵卒前去西岐城内,准备膳食送来此处,并让其前去侯府,知会祖母与母亲,以免她们忧心。”

邑姜闻言点头应允,眼神之中却是颇为疑惑,不知众人为何要在此地商议政事。

随后邑姜带着春兰与冬梅离去,易玄带着兵卒进入作坊之内。

众文武皆在低声议论,易玄吩咐兵卒为众人分发茶碗,倒上茶水。

半晌之后,众人饮茶完毕,兵卒收走茶碗离去,易玄坐回姬昌身边,扫视了众人一圈问道

“诸位商议可有结果?”

姬昌第四子姬公旦起身道“兄长之言,令我等心神激荡,钦佩不已,我等尽皆赞同改革之法。

却是不知兄长改革之法,将如何对待拥地之贵族?此类人等将会安抚?”

易玄微微沉吟道“嗯,公旦之言乃是变革最大之阻力,各贵族之间关系错综复杂。

且为数颇多,亦是诸位所关心之事,必然会对此类人等加以补偿。

暂且不论,我且先将变革之法言之,诸位明了之后,再讨论其他事宜,变革之法共有十大条例。

第一、需得招纳识文认字之人,成立专职管理耕地之地务司,负责对各地耕地登记造册,并且各地皆需得有人驻守,专职耕地事务。

第二、贵族拥有之耕地,原本便是国之所有,需得收回七成归于国有,留三成让其自行耕种或租于民众,由各地之地务司登记于册。

第三、将收回之耕地整合后,以诸侯镇为单位统一、公平、合理的分配于无地、少地之贫苦民众耕种。

第四、各地留下三成耕地作为官地,可以减少赋税为由,让部分民众负责耕种官地,所产粮食归于国库,亦可租与劳力充足之民众耕种,上缴所产粮食五成于地务司。

第五、不论贵族与民众,所纳贡赋皆依照耕地大小,相应比例缴纳于地务司,再由各地之地务司,统一归于国库。

第六、所有将士之直系家眷,耕种土地赋税减免五成,若有阵亡将士,除发放抚恤金之外,适当分配耕地以补偿直系家眷。

第七、此后民众自行开垦之地,登记造册之后,不计入应分配之耕地,由开垦者自行耕种,但需得缴纳赋税。

第八、修桥、铺路占据民众耕地,少量者不以补偿,量多者可由官地之中,划分同等大小耕地补偿之。

第九、所有山川河流、森林湖泊、矿产资源,皆属于国有之物,原开采者可获得令谕之后继续开采,需缴纳相应赋税,新开采者需征得地务司批准,方可开采。

第十、耕地分配到民众之手,完成改革之后,由地务司统一发放耕地证明,认可所属耕地可任其自行耕种或租出,但不可私自买卖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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