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聪明人(1 / 1)

驿馆。

太守亲自勘察现场。

庭御史死在这里,这件事非同小可,若是上面追问下来应当有合理的说辞。

“县太爷,事情是发生在你关辖的范围,这件事你怎么说?”

“下官确实有失察之罪,定当全力调查。”

“如何调查?”

“这……”

他一时间也没有头绪。

“不用查了,太守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本殿。”一道温润的声音传来,众人寻声过去,一身锦袍男子正从马车上下来。

众人纷纷下跪,“参见殿元郎!”

“起来吧,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本殿已经了解清楚了,且有证据在手,庭御史已经认罪伏法。”

认罪伏法?

“请问殿元郎,庭御史所犯何罪?”

“盗窃官银,经过罪述已经记录在册,来人,给抬手过目。”

稍时,有人将畏罪书盛了上来,抬手拿在手上过目。

“可否让下官看看庭御史的尸体?”

容黎点点头,有人将尸体从后面抬了过来。

白布掀开,里面的人死相惨状,且身上有多处伤痕。

“敢问殿元郎,庭御史生前是否被人严刑逼供?”

“是。”

淡淡一句话,完全会让人质疑这份畏罪书的真实性,可他却十分坦然的说了出来。

“那下官有理由怀疑庭御史不是畏罪自杀。”

“太守是想说是因为本殿严刑逼供,庭御史才招供的?”

“下官不敢,只是……”

“你的疑虑是对的,不过凡事要将证据,若是有证据证明本殿严刑逼供,本殿愿意认罪伏法。”

话落,容黎已经将状纸和畏罪书交到了县太爷的手上,“快马加鞭,送回帝都禀报皇上。”

一系列的行为无疑都是在明目张胆的告诉太守,这件事就算是他做的,但你没有任何证据,就算有,他不惧怕任何的威胁。

他虽然常年守在边陲小城,可也听过他在帝都的传说,皇帝对他十分赏识,就算殿前失仪,不给皇帝任何颜面,也没治过他的罪。

可想而知,皇帝对他是多么的看重。

所以,得罪他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太守还有疑问?”

“……下官并未。”

“那就好。”

一场热闹结束后,百姓都散了,容黎坐马车回了县衙府。

马车上,县太爷不敢说话,显而易见容黎是这件事的操作者,他知道其中的隐情,有被杀人灭口的风险。

“你放心,本殿不会杀你灭口。”容黎淡淡的撇了他一眼。

县太爷擦了擦冷汗,双手作揖,“多谢爷。”

等等!

他为何要说多谢?

真是老糊涂了。

“你混迹官场这么多年,是个明白人,无论你之前有多么的昏庸无能,既然选择站在本殿这边,以后自当不会亏待你。”

这句话也是在警告他,若是他日后作出什么事,他克扣税收,搜刮民脂民膏的证据也会被翻出来。

“是,下官明白。”

“绯云现在如何了?”

“昨晚经过李二娘子的诊治已经脱离了危险,想必过不了多久就醒了。”

“那边好。”

说起顾月娥,容黎唇角勾起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