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上京知府(首推三更)(1 / 2)

“我朝,知府是正四品。全国一共设立了180多个知府衙门,也就是府衙。每一处府衙,都由一位知府掌令。

因此,知府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但是在地方上,知府还是有不小的权利的。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而我爹这个上京知府,却和其他地方上的知府不同。他这个知府,大多数的权力是没有的。

因为上京就是京城所在,管辖的范围包括了皇城,而京城就无小事。

比如说,京城的民生赋税吧,那不用我爹去操心去收,户部就直接安排了。也不用我爹去琢磨怎么改善上京的民生,全国最聪明最有权力的人都在上京,制定的民生条例,都可合理,可规范了。这些人可爱到皇上那里显摆自己的真知灼见,皇上听了以后,觉得合理的,开会讨论讨论,就直接采用了。人家也都比我爹有钱,不用我爹去改善他们的民生。

再说上京的防务呢,真出了事情,禁军和兵部也就直接派军队管了。

而节日祭祀这些事情呢,皇上和礼部交带头做了。

京城的修缮这些事,工部的人都积极着呢。

最后还有最能够体现官威的,考察所辖区域官员的政绩这一项,那就更没法做了。

上京城,做官的都是些什么人那。我爹总不能上表皇上说,在京城做官的宰相和吏部尚书这几年做得不错,您看看给升个官儿吧。”

他说得风趣,小白想笑,又有些不好意思,想着那毕竟是对方的父亲。

潘华屏喝下了一杯酒接着说“按例,知府衙门还应该有自己的一套小班子,这个小班子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

各房长官都应该是知府的属官,都是正八品,帮助知府来处理对应的事务。还应该有同知,一府的副掌令,正五品。

但这些属官和副手的配置,到了我这我爹这里,通通都没有了。

因为不需要,也没有人愿意来。

这六房的事务,基本上就是由六部尚书来做了。我爹完全被架空。

哦,对了,也不全是,还有刑部,刑部很多事倒是没过多掺合。

按说京城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办审理,应该就由我爹全权负责吧。但其实也不完全是。

首先是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我爹就被砍掉了一大块。

先说皇城,皇城里面出了案件和治安问题,那直接就由皇城司负责处理了。

再说内城,内城里住的都是达官贵人,他们那里要出了刑事案件,直接就上报大理寺了。

现在就只剩下了外城和十六个辖县的治安事件了。

那就先说十六个辖县吧,一般的小案件,还有各个县令那,人家县令就直接侦办定案了。

可要是出了大案件呢,按说辖县的上级是上京知府,办不了的案件,应该上报知府衙门审理。

但这十六个县,可是和其他地区的属县不一样的。他们的经济都是和京城的民生息息相关的。

比如说,东面山区的一些县,木材多,产木炭,就是专门是为京城特别是皇城供应薪碳的。

南面有几个县,土地特别肥,特别适合种植庄稼,这几个县就是专门是为京城粮食的。京城的贵人们,吃的最新的粮食,都要靠他们供应。

那你说这样重要的辖县,要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刑事案件,那就也是直接去刑部和大理寺挂号了,也就不需要上报给我爹了。

这样我爹的职权,就剩下了管理外城的治安和侦办审理外城的案件,还必须得是那种鸡鸣狗盗的小案件。

就是这种小案件,也不完全都由我爹审理,因为还有皇上和太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