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奇的商队带着一大批珍贵的东方瓷器和茶叶方块,回到阿格拉,这批价值一千个金古鲁的货物却并没有在繁华熙攘的阿格拉主城溅起任何水花。
阿格拉每天来来往往的商队太多了,即使沙漠商路刀客丛生,危机四伏,许多商队一去不复返,仍旧不能阻止贪心的商人们组建起一支又一支的大小商队,前赴后继,奔向东方追求梦寐以求的财富。
每一个平安回来的商队首领,总会去格桑玛的酒馆坐一会,拜会一下这个美艳动人名满阿格拉的寡妇。
听说沙漠最大的强盗势力—沙漠之鹰加力大人,正是她的裙下之臣。
只要给格桑玛的贿赂足够多,商队在沙漠的旅程很大概率会平平安安,遇到大股强盗打劫的几率很小。
温舒跟着商队,坐在骆驼上,一路摇晃,傍晚的时候,商队抵达了阿格拉。
长长的驼队穿过阿格拉喧哗热闹的集市,在集市商贩们热情洋溢的呼喊声中,驼队慢吞吞的抵达它的目的地—阿格拉沿海码头。
领队的霍奇大人命令随从和商人将骆驼背上的货物在码头卸下,很快就有水手从大船上跳下来,他们将这些茶叶和瓷器从箱子和布袋里搬出来,一样一样点算清楚,最后由工人们把它们搬上大船,一位大腹便便的海商将一小箱金币结算给霍奇和他的随从。
阿格拉是沙漠之中唯一临近大海的城市,掌握着整片沙漠的经济命脉。
霍奇收到了钱,就将剩下的琐事全部交代给自己的随从,他本人则领着温舒,骑上骆驼,去了格桑玛的酒馆。
格桑玛的酒馆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酒馆。
今天是周末,许多人在马不停蹄的干了一整天的活以后,都会选择找到一家酒馆小酌一杯。
夜晚,格桑玛的酒馆很是热闹,店里却没有足够的帮手,除了老板娘寡妇格桑玛,这里只有一个负责打酒的伙计,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只有十三岁,他还一并兼任了收银员的工作,此刻提着酒壶和毛巾忙的团团转。
谁都知道格桑玛很有钱,却不知道她把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
她美丽,年轻,聪明,同时也刻薄,冷漠,心如石铁。
传言格桑玛的丈夫之所以会早死,是因为漂亮的格桑玛根本不愿意为他支付巫医的诊费。
他只能依靠最廉价的酒麻痹自己的痛苦,慢慢在冰冷的地下酒窖病死。
死后他被格桑玛远远的葬到沙漠,因为沙漠不会问格桑玛收取守墓费!
没有人愿意在格桑玛的酒馆打工,小气鬼格桑玛不会为任何人支付报酬,除了一顿只有一个土豆的午饭。
“晚上好霍奇,看来你这一套很走运。”
美丽妖娆的格桑玛是个混血儿,她的脸上具有明显的中西合并的面容特征。
她有高高的鼻梁和性感的厚嘴唇,黄色的皮肤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得益彰,带着西域普通女子所没有的另类风情。
“都是托您的福,美丽的格桑玛夫人。”
霍奇把一袋子银币塞到格桑玛手里,格桑玛用手掂了掂,就知道里面是有一百个银古鲁,她漂亮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语气有些不太高兴“霍奇大人,谁都知道您这一趟至少挣了一千个金古鲁,却只用这么点银币打发我,难道您以后不打算再跑商了吗?”
霍奇十分委屈
“美丽的格桑玛夫人,我还需要支付我的随从以及其他商人的费用呢,等到最后我手里的金古鲁不会超过一百个,总还是要留着一些过日子是吧?”
“这个小姑娘是谁?”格桑玛没有与他继续争执,一双漂亮的眼睛看向温舒,这是一个脏兮兮的干瘦女孩,看起来最多只有十岁。
“她是我远方亲戚的女儿,想要来阿格拉找一份活干。”
霍奇一脸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