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二章 这下有乐子了(2 / 3)

在长安城这么多年都长常常念着要回去打断她弟弟的腿。”

这富家公子的行为,段红袖也看在眼里了,也是有点生气的说道。

“啊?红袖你认识他?”这就轮到李察疑惑了,想不到自己的妻子在这瓜州城还有熟人。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他姐姐是我特别好的朋友,是长孙尚书家二公子长孙涣的妻子。性格特别彪悍却备受长孙尚书喜爱。”

“当初因为长孙涣性格软弱,经常被程处默他们欺负,这刘文蓉用自己的拳头将长安城所有纨绔从头到尾揍了一遍,上到皇子李佑,李愔,下到程处默,尉迟宝林他们。欺负过长孙涣的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没逃过她的铁拳。”

“因此刘文蓉也被长安城的纨绔称之为将门第一虎女,见到了都要躲着走。”

“他弟弟刘文经的画像我见过,再加上他俩长得很像,我这一眼就认出来了。没想到他们一家被调到瓜州来了。”

段红袖给李察解释了一番。

至于刘文蓉为什么要把弟弟的刘文经的画像给自己的好朋友看,那就没法说了。让李察自己想去吧。

“那一会可就交给你了啊。夫君我就看热闹了。要是没有特别出格的行为,给点教训就行了。可别真打坏了。”李察笑道。

在李察和段红袖商量着怎么找乐子的时候。

那富家公子哥,看见迎面走来的李察和段红袖二人,瞬间走不动路了。那双带着贵气的桃花眼,已经完全黏在段红袖身上移不开了。

怎么说呢,用好听的话说就是一见钟情的情愫弥漫了全身。

那么不好听的呢?那就是眼睛已经发红了,饿狼附身了。

看这富家公子哥这眼神,只要不是那种胆大包天,自以为所有事都能摆平的无知之辈,怎么也会让人跟随这对青年男女,打听他们入住的客栈,等晚上人少的时候在行事。

可这富家公子哥好像完全被段红袖的窈窕的身段,精致的容颜,典雅的气质给完全吸引了。别说段红袖身边的李察了,段红袖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已经被他完全无视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要是能把这样的美人娶回家,那在这瓜州城,走到哪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啊。

尤其是看这女子的装扮,骑马射箭,那可绝不在话下,这哪是那些五姓七望家族那些软娇娘能比的了的。

这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刘文经的姻缘啊。不管怎么样,这样的女子一定要好好交往一下。

古人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这句话放在任何时候都实用,这男人啊,一旦精虫上了脑,那智商都是负的。

先不说李察和段红袖的装扮如何,就是两人牵着的那两匹马,又岂是一般的豪门贵族所能养的起的?

身后的随从全是军中的佼佼者,你说这位贵公子不是出自将门世家才怪。

可就是这么一个将门子弟,被他自己所认为的爱情来袭迷晕了双眼。愣是没看出来。他的眼里现在只有美人段红袖。

这位贵公子从来没有想过,就算李察和段红袖手无缚鸡之力,但如此人物,在瓜州失踪了,瓜州不被翻个底朝天才怪。到时候谁也保不住他。

不过也幸亏这富家公子哥信奉一句话要做一个有脑子,有礼貌的纨绔,当街抢人的事做出来了,简直就是丢纨绔子弟的脸。

这可是当初长安城最大的纨绔程处默随其父亲混世魔王程咬金前来瓜州视察时教他的。一直被他奉为经典。

也幸亏程处默这句经典语录,在今天才让这瓜州最大的纨绔免了一顿暴揍。

看着迎面走来的那个眼睛已经发光的刘文经,段红袖有点苦笑不得感觉,自己可从来没遇到过被人调戏的时候,现在竟然要被自己好朋友的弟弟给调戏了,这小子就是该挨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