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出师未捷身先死(3 / 4)

赵国明那张恶心的脸,杨倩儿冷脸笑道:“多谢关心,赵先生你还是顾好自己吧。”

赵国明嚣张地抽了一口雪茄,大笑道:“行,那咱们后会有期。”

一边说,赵国民还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杨倩儿身后的梁建波和阿强。

梁建波对带走赵国民的icac调查员问道:“你们找警队的麻烦还不够,怎么现在连警队的犯人和案子都抢?你们也太霸道了吧!”

带走赵国民的icac调查员为首的是高级调查员韩志邦,说道:“我们廉政公署根据《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拥有《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此三条条例所赋予的权力。例如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释的权力;搜查与检取证物的权力,以及处理在调查贪污过程中揭发的其他罪行的权利。带走赵国民,是因为我们在调查贪污过程中发现他和警队内部的贪污案件有重大关联,并有其他罪行。”

梁建波说道:“你们除了懂得找我们这些兢兢业业维护香港治安的警务人员的麻烦,你们懂个狗屁的查案!”

韩志邦说道:“这位警官,如果你没有其他的问题,我们就要带赵国民先生去廉政公署办事处了。”

梁建波说道:“你少跟我装腔作势了,我知道你。你当年读中学的时候,只是路过自行车旁,便被火麒麟污蔑是偷自行车,然后被抓起来暴打。你家里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猪油仔才脱身的嘛。你倒好,加入廉政公署之后,和火麒麟称兄道弟,把猪油仔倒弄进大祠堂(赤柱监狱)里面去了。靠,忘恩负义、认贼作父的小王八蛋!”

听到梁建波的污言秽语,韩志邦也生气了,说道:“这位警官,我可以控告你侮辱罪的。”

梁建波脖子一梗,说道:“说真话也叫‘侮辱’吗?哪条法律规定说真话也有罪啊?”

眼看梁建波和韩志邦快要打起来了,警察和廉署调查员都上来劝阻,而从旁边经过的人也逐渐围了上来,不为别的,就为看热闹。

这可是正宗的“警廉冲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发展到1977年10月28日那么大的场面。

就在这个闹哄哄的时候,看热闹的人群中,一名十几岁的少年突然挤到赵国民身边,掏出一把尖刀,一刀插进了赵国民的脖子。

少年掏出刀子的时候,梁建波是看在眼里的,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扶到了腰间的点三八的枪柄上,眼睛看向杨倩儿。

韩志邦背对少年,看不到自己背后发生什么,看到梁建波的动作,还以为梁建波恼羞成怒、准备掏枪火并,韩志邦也把手伸进衣襟里,想掏出腋下枪袋里的格洛克手枪。

韩志邦感觉有一些热热的液体喷到了自己的后脑勺上,又听到周围人的惊呼,摸了摸后脑勺上的液体,回头一看。

赵国民已经躺倒在地上,脖子上有处伤口,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

赵国民身边,一个少年手里举着一把刀子。

看到韩志邦和梁建波的枪口,少年连忙把手里的刀子丢掉,双膝跪地,双手高举,作投降状。

梁建波把刀子往身后的地方远远地踢开,点三八插回枪袋,掏出手铐,把少年拷了起来。

韩志邦蹲下来,还想看看赵国民有救没救。

阿强连忙和其他警察一起吧围观人群赶走。

梁建波说道:“别看了,流了这么多血,根本没得救。”

韩志邦好像没听到一样,对其他廉署调查员大声喊道:“call白车啊!”

梁建波拍了一下少年的脑袋,说道:“哪个字头的?叫什么名字?敢到警署来杀人,收了多少安家费买你这条命?知不知道,我稍微紧张一点,你现在和他一样是个死人了。”

——说到“死人”的时候,梁建波还特意看了一眼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