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性的狼,与主角一起抗击辽人。可惜,乌云重伤不治,白雪殉情。
“哈哈,乌云!白雪!”蒙月和赢阴嫚不断的逗弄着两只小狼崽。
蒙泽无奈摇头。事实上,他也喜欢猫狗。对于这类的动物,他天生也就没有什么免疫力。可,那是狼。
虽然在后世的时候看过很多小说,狼崽从小养的话和狗并没有什么差别。因为,所有人都认为,狗是从狼驯化而来,因为有的时候是在是太像了。
当然,从基因上来说,也很像。
在诸多说法中,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豺狼混血说”,因为狗在生理和形态上更加接近于狼,也归于灰狼种,但是被驯服后表现更接近于豺。因为豺被驯服之后也会对主人做出摇尾巴的动作,并且服从性很高。这种说法几乎是符合逻辑的,并且学界也是认可。
不过,不管怎么样,蒙泽倒是也觉得,从小驯化这两只小狼崽,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更别说两个女孩子都喜欢了。
而且,蒙家着实也是人丁不太兴旺了些。
有了这两只,到时候恐怕会热闹许多,也好。
锅已热,火已起。
材料也已经准备好。
什么君子远庖厨的说法,在这个时候,是不存在的。毕竟,儒家在秦朝时候的地位,并不高。
几只野鸡被切成块。
野兔被切成块。
一道红烧鸡。
一道红烧兔肉。
当然,也免不了烤鸡和烤兔子。
至于狼肉,蒙泽表示他没有那个心思吃这东西。
如果有人喜欢,倒是可以拿去。
那几只狼的獠牙倒是被他留下了,作为小物件把玩也不错。
还有一道清炒草头。
至于主食,就是炒面粉了。
饭食还算简单,猎物也足够。
这个时代,肉类可没有那么普遍,所以,侍卫们自然也很是满足。
“姐夫!这个太好吃了!”胡亥手中的动作不停,“回头教一教宫里的厨子!”
蒙泽翻了翻白眼,总觉得自己周围的人都被开启了吃货属性。
草头倒是得到了赢阴嫚和蒙月的一致认可。
绿色的菜。
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回头多找一找这种野菜。”蒙泽吩咐下去,目的也达到了。
“诺!”
这个时代的林子,可都是宝啊。
都天气暖一些。
蒙泽打算再来一次,到时候下过雨,如果有竹林,那就有竹笋……
嘶……
蒙泽决定弄一点咸肉,存着。
然后等春天到了,再好好的弄上咸肉烧一顿笋……
不能想了。蒙泽表示,再想的话口水要留下来了。不过这个时候……应该有冬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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