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嫌弃,将肋骨接过,随手丢进纳虚戒中,引来了一片惊呼。
你就是镇上的朱屠夫?久仰久仰!另外多谢你的礼物!
秦浩大度一笑,拿酒杯和朱屠夫的酒杯一碰,大口喝下。
朱屠夫穿的邋里邋遢,身上还有如此浓厚的血腥气,秦浩却根本不在乎不嫌弃,这一幕又是惹得许多群众的点头。
秦公子如此贵人还不嫌弃我们平民,真是人中龙凤啊!
谢谢秦公子看得起我!那朱屠夫将烈酒饮尽,脸色带着两抹激动的红色。
他相貌丑陋,又因天天与血肉相伴,向来不受人们待见。
如今秦浩如此暖心举动,让朱屠夫感动不已。
朱屠夫不必客气,你兢兢业业为镇上邻里杀鱼卖肉,这份恩情大家都记在心里的。
秦浩拍拍朱屠夫的肩膀,后者感动的眼睛都红了。
好了,我还要敬其他人的酒,朱屠夫你先自个儿喝着,我等下有时间再来找你!
秦浩拍拍朱屠夫的肩膀,准备赶往下一桌。
突然,一道怒吼声响起姓秦的!你给老子受死!
一片惊扰声中,只见王富贵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手里端着一柄匕首就向着秦浩冲了过来。
侄儿不可!
王掌柜吓得脸色都白了,想要阻止,可已经晚了一步,王富贵已然来到秦浩面前。
机会来了!我终于可以一举成名了!
眼看着秦浩站在面前不动,王富贵的心情高兴到了极点。
之前,他思考了许多计划,可都觉得无法成功。
最好的铲除异己,成就自己的方法还是暗杀。
只要将秦公子杀掉,自己岂不是能名声大噪?
而且,自己有着京城的背景在,就算杀了秦公子,这里的土包子又怎么敢动自己?
正是因为有恃无恐,王富贵才选择冒险刺杀。
现在,自己已经到了猎物跟前,而猎物还在傻乎乎的站在原地。
王富贵激动的握着短刀的手都在颤抖。
颤抖归颤抖,面对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可没有手软,举起匕首就狠狠的向着秦浩的胸口扎了过去。
兀那贼子!你怎么敢!
一声惊天大吼自秦浩的背后响起,朱屠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冲过来,赶在匕首刺进秦浩胸口之前,一巴掌打在了王富贵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