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个莽夫,得了官,就敢冒犯洛阳城里的天子天威,活腻歪了。来人,给我砍了,切成四块拿去喂狗。”
这样的诏书,守兵一天见过的,没有一百份也有九十九了。
这年头,买官就和买个糖葫芦一样,有什么了不起的。莫不是以为买了官,就可以为所欲为?
守兵可不惯着程远志。
再说了,守兵们也不识字,要是识字,懂得舞文弄墨,谁愿意踏马,双手握刀?不嫌重吗?
在城门这里收钱,那可是奉了宫里的吩咐,用的是天子的名义,收了多少都得按分成上缴,有缴保护费的。
程远志当众殴打守兵,这事怎么说理,都说不过去,真是刺史也不管用。
为了保住尊严,以后收城门过路钱方便一点,守兵不得不杀鸡敬猴,灭了程远志再说。
程远志那个气啊,想不到汉室倾危,天子的诏书都不顶用了,既然如此,那程远志只好搬出更厉害的人物了。
程远志猛地将马车上的马鞭抄了起来,狠狠地在马车上抽了一鞭,暴跳如雷地怒道
“大胆守兵,无知小卒。你们这是找死,急着去投胎吗?好好做个人,就那么难受?”
“天子的诏书,你们不捡起来,也就罢了。某这个刺史,你们不认不孝敬,也就算了,可你们居然敢动刀子来抢劫张常侍的东西?”
“本刺史在此明明白白告诉你们,这马车里的钱,是张常侍的,足足有五百万贯钱,你们敢动试试?要是少了一枚五铢钱,看张常侍会不会拿你们的小命来抵债?”
“哼!还有谁敢来检查?”
诏书没用,程远志就搬出张让来当挡箭牌了。
五百万贯钱?守兵们是不信的,这马车又不是镶了金,嵌了钻,就算整只马车都是金子做的,值不值五百万贯都难说。
但守兵没有一个敢上去的,人的名树的皮,张让这名字比天子要可怕多了。
如今的大汉朝,宦官当官,外戚弄权,而宦官当以张让为首。
张让还瞧不起洛阳城门的守兵,不会主动找茬,可要是惹怒了张让,覆手之间就能灭了守兵们的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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