狈不堪地挤了上来,但满脸激动却丝毫没有减少,在惊涛骇浪之中不动如山,双眼盛满殷切地递来了一支碳素笔,声嘶力竭地试图将自己的请求传达给陆恪。
陆恪稍稍愣了愣,下一秒,这位大叔就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无数双手都纷纷朝着陆恪的脸孔冲了过来,“签名”、“我,还有我”、“我爱你”之类的话语夹杂着一起冲撞过来,甚至还有碳素笔就这样直筒筒地朝着他的眼睛攻击过来。
幸运的是,陆恪的身高足够、反应及时,这才避免了一出惨剧。
陆恪低下头,从红胡子中年大叔手中接过了碳素笔,视线上下扫视了一圈,大叔似乎阅读出了陆恪的眼神含义,立刻往前送了送肩膀,“这儿!这儿!”
瞥了一眼,那赫然是旧金山49人的客场白色球衣,号码正是熟悉的十四号。
陆恪快速在大叔肩头之上签下了名字,然后就听到大叔高声嘶吼到,“斑比!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着,加油!”在一片混乱之中,仅仅只是最为简单朴素的一句话,却饱含了深深的热情和癫狂,瞬间就击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
紧接着,大叔就转过身,一点一点地被人群吞没,最后渐渐地离开了人群,高高举起了双手,在旁边转圈欢呼起来,“斑比给我签名了!哈哈!我拿到斑比的签名了!”那老顽童的模样,甚至还笨拙地跳跃了起来,就好像帕丁顿熊一般,让人忍俊不禁。
但对于陆恪来说,更为珍贵的是,拥有这样的球迷,这是他的荣幸。
收回视线,陆恪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中依旧握着那一支碳素笔,但红胡子大叔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陆恪也只能哑然失笑,转过头,看向了旁边的下一个球迷,继续开始签名。
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年轻少女,热情而亢奋地对着陆恪嘶吼到,“我!我!”然后,她就将自己的圆领t恤狠狠地往下一拉,露出了一抹白皙,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扑闪扑闪地眨着,“这里,就签这里!”
陆恪不由就微微愣了愣,视线余光瞥了一眼,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但最后时刻还是镇定了下来,眉头微蹙地再次确认了一遍,“你确定?”
少女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朝前倾了倾身体,眼波流转之间自有一股风情。
陆恪没有再犹豫,快速地完成了签名动作,而后,少女就抬起右手,握了握陆恪的右手,扬声喊到,“谢谢。”随后就松开了右手,但陆恪手中却出现了一张纸条,不等陆恪回应,少女就往后一退,不断汹涌前进的人潮又一次将少女的身影吞没。
“斑比!我!给我签名!”
一声狮子吼如同惊雷一般在陆恪耳边炸响,从少女到壮汉,转过头,陆恪就看到了留着茂密大胡子的超级壮汉,那一身彪悍的肌肉比起进攻锋线的球员们也毫不逊色,在人群之中就如同一块屹立不倒的礁石一般,瞪圆了眼睛,“我!我!”
陆恪欢快地大笑了起来,“当然没问题!”
……
一个接着一个,一波接着一波,陆恪以为,两百人似乎不多,归根结底总是会散开的;更何况,今天抵达机场的球员,不仅仅是他一个,还有旧金山49人和休斯顿德州人的其他球员们,大家互相帮忙分摊一下,情况很快就能够得到控制了。
但事实却不是如此。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陆恪觉得几乎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但周围的人潮却依旧看不到减弱的迹象;更加可怕的是,四面八方还可以看到人群持续不断地聚集过来,那场面看起来才是真正得没完没了。
更重要的是,穿过人群,陆恪就可以看到洛根、马库斯和瓦特等人,站在他的身后,身边也熙熙攘攘地围绕着十几位球迷,但整体而言却显得风平浪静、波澜不惊,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井然有序,鲜明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