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土地上,几乎每个人都会认识几个在社会上混的朋友,或许是大混子、江湖大哥,或许是混在社会上,虽然没资格被成为混子,但是也能赚到点钱,处理一些事情的村痞、地赖子,虽然听起来很离奇,但是以这边的社会环境来看,有很多官方都难以处理的事情,这些混子却能完美解决,而这种已经流传多年的固化思维和环境,是短时间内很难改变的。
综上所述,金凯的这些同学,选择在酒桌上捧他的臭脚,也都抱有各自的小心思,因为在他们看来,能够跟金凯处好关系,早晚都是有用的,再加上这么多人喝酒,总得有一个话题,所以这个话题,十分自然的就落在了金凯身上。
自从金凯落座以后,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已经喝了两杯白酒,七八瓶啤酒,而且找他敬酒的人,仍旧络绎不绝,而金凯也被人捧的挺高兴,基本上来者不拒,有人找他喝酒,他就端杯,虽然意识还算清醒,但已经有了明显的醉意。
……
与此同时,停在街边的雷克萨斯车门被推开,汤正棉驱车离开之后,张晓龙活动了一下胳膊,溜达着就向饭店内走了进去。
饭店包房内。
“大家让一让,小心烫!”随着屋门被推开,两个服务生端着一个大铁盘,直接摆在了桌子上,这个铁盘上,摆满了小臂长短的牛腿骨。
“哥们,你这可有点抠了,大家来给你捧场,你就让我们光啃骨头啊?”一个中年看着一点肉丝都没有的牛腿骨,笑着看向了饭店老板。
“你要是不懂就别瞎说,今天大凯给我随了这么大的礼,我可能这么抠吗!”饭店老板咧嘴一笑,起身拿着桌上的吸管递给了金凯“大凯,你尝尝我这的秘制骨髓,保证沈城独一份,味道老毙了!”
“行,我尝尝!”金凯咧嘴一笑,戴上了一次性的塑料手套。
“咣当!”
金凯这边刚把手套戴好,包房的门就再一次的被人推开,面带笑意的张晓龙,笑眯眯的走进了包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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